
昨天(1月3日)上午11时,深圳虐童举报者王华礼被所属家政服务公司通知解约。在11天前,王华礼在个人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深圳市西乡街道女童被家暴视频,该视频经网络发酵,引起热议。

王华礼自2017年12月21日开始在该公司担任培训讲师。在这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说明,王华礼“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人力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该行为是指王华礼收到警方行政处罚,此行为违反了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
根据深圳警方通报,12月23日晚,深圳市宝安区警方将视频发布人王某礼和钟某云带回协助调查,经查,二人利用非法获得的刘某华为监管子女安装在家中的网络监控摄像头账号及密码,多次登录摄像头偷窥,并下载编辑后发布,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宝安警方依法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27日,宝安警方依法对被家暴女童父母刑事立案侦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俗地讲,员工一旦被法院判处了刑罚,那他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就直接解除了。
所谓的“被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法院判处刑罚的,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及缓刑、无期徒刑、死刑(死缓)等。而王华礼只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处罚,并没有达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程度,并没有犯罪,只是违法。因此,公司不能和他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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