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快速增长,购物中心行业发展机遇大,如何驱动行业内在发展动力?

市场快速增长,购物中心行业发展机遇大,如何驱动行业内在发展动力?
3月15日人大十三届二次会议确定外商投资法草案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至目前,无论是两会前和两会中,还是海内外都对外商投资法草案非常关注。国内外舆论普遍认为,制定外商投资法,是中国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重要举措。
报告显示,8日审议的草案(即三审稿)拟作几处改动。
1.明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商业秘密”
有些代表提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建议增加相关规定。
据此,草案拟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同时在法律责任章节增加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泄露、非法向他人提供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政府采购既包括商品,也包括服务
三审稿第16条规定: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对待。
有些代表提出,政府采购的范围既包括商品,也包括服务。草案修改稿第16条仅规定政府采购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对待,是否包括服务,不够明确,建议研究修改。
据此,第16条拟修改为: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平等对待。
3.体现“放管服”要求
三审稿第19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便利、高效、透明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
有些代表建议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在草案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作出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
据此,第19条第一款拟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便利、高效、透明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
4.强化侵犯知识产权责任追究
三审稿第22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
有些代表建议,上述条款进一步予以完善,强化责任追究。
据此,第22条第一款拟修改为: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外商投资法草案释放了中国全面开放、高水平开放的强烈信号,预示着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将以更大力度、更积极的姿态融入到全球化发展进程中。
释放五大信号:
信号一:
共建“一带一路”机遇不容错失。作为全球特别受欢迎的公共产品,6年来,“一带一路”建设已经进入快车道。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抓住共建“一带一路”的发展机遇,共同迈向高质量发展之路。共建“一带一路”引领效应持续释放,沿线国家的合作机制不断健全,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加快推进。
一份材料显示,目前已经有123个国家和29个国际组织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
今年4月下旬,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在北京举办。届时将有来自100多个国家的数千名各界代表与会。从外商投资法草案可以看出,外商投资法将为“一带一路”合作提供全面的法治保障。
还是众所周知的那句话: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源于中国,但机会和成果属于世界。
在此提醒各国客商,外商投资立法的信号已经释放,机遇不容错失。
信号二:
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众所周知,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始终坚持这一基本国策。近几年,习近 平总书记在国际国内多个场合强调,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
打开国门搞建设已经成为近14亿中国人民的共识。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繁荣也需要中国。外商投资法的制定,再一次宣示,中国实行积极主动的开放政策,正在快速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信号三:中国的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今年两会,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让世界有识之士认识到,中国在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方面说到做到。
3月份以来,国际媒体高度关注外商投资法的制定,同时发表大量评论指出,稳定、透明、可预期的中国营商环境彰显大国自信。
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对外商投资法草案作说明时指出的,外商投资立法着重遵循和体现以下重要原则:突出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外商投资的主基调;坚持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的定位;坚持中国特色和国际规则相衔接;坚持内外资一致。同时,外商投资法草案对外商投资的界定、促进、保护、管理等都作出了基本的、明确的规定。代表委员一致认为,外商投资立法必将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笔者注意到,去年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超过30万亿元,实际使用外资1383亿美元、稳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在外商投资法的保障下,相信今年实际使用外资数会更上一层楼。
信号四:
中国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脚步不会停滞。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史证明,中国扩大开放不仅发展了自己,也造福了世界。
中国多年来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6%,总量突破90万亿元,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保持在30%左右。
改革开放40多年,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已经形成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格局。前几天,国内外媒体都报道了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讲到的关于“脱钩”的观点。
笔者对此非常赞同:与中国“脱钩”,就是与机遇“脱钩”,与未来“脱钩”。某种意义上,也是与世界“脱钩”。回顾历史,开放合作是增强国际经贸活力的重要动力。放眼未来,开放合作是促进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时代要求。中国对外商投资立法,本身就是为开放合作服务。
在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影响国际合作的背景下,中国正日益成为经济全球化、多边主义和国际开放合作的带头人。正如国家主席习近 平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所说,中国推动更高水平开放的脚步不会停滞!中国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脚步不会停滞!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脚步不会停滞!
信号五:中国强大的国内市场魅力无限。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19年要抓好的一大重点工作任务就是,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今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 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持续释放内需潜力。世界为什么看好中国经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始终是各国拓展商机的活力大市场。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有近14亿人口,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去年日均新设企业超过1.8万户,有上亿市场主体,而且还在不断增加。中国一天运输1亿件快递。中国60岁以上人口已经达2.5亿,“银发经济”潜力巨大。
今年,中国还将加快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光是铁路就要完成投资800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要完成1.8万亿元。行笔至此,让我想起了国家主席习近 平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时讲到的一段话:中国经济是一片大海,而不是一个小池塘。大海有风平浪静之时,也有风狂雨骤之时。
没有风狂雨骤,那就不是大海了。狂风骤雨可以掀翻小池塘,但不能掀翻大海。经历了无数次狂风骤雨,大海依旧在那儿!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累计意向成交578.3亿美元,可谓旗开得胜。现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招商正如火如荼进行。全球客商抢占展位,已经成为国际经济生活中的一道靓丽风景线。到2月底,企业展签面积已经超过15万平方米。
制定和实施外商投资法,坚定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的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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