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业去传统因子迫在眉睫,跑步机拥抱互联网才能转型升级并获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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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薪令”效果显著 中国演员片酬是怎么限制规定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创新创优,不断推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节目,文艺创作呈现出良好态势。但是,一些文艺节目出现了影视明星过多、追星炒星、泛娱乐化、高价片酬、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等问题,不仅推高制作成本、破坏行业秩序生态,而且误导青少年盲目追星,滋长拜金主义、一夜成名等错误价值观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纠正。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倡导明星“限酬”已五个多月,如今的明星片酬真的降了吗。业内人士透露,影视行业明星片酬降幅明显,片酬过亿的时代一去不复返。除了政策因素之外,市场回归理性也是片酬下降的原因之一。这一趋势会倒逼影视行业将更多资金用于制作,也给了众多名气不高但有实力的演员出头的机会。
2018年1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严格控制电视剧、网络剧和综艺节目中演员和嘉宾的片酬,即主演片酬占比不得超项目总预算的28%。随后,三大视频网站联合正午阳光等六家影视公司公开声明,将严格执行单个演员总片酬不超过5000万元。演员片酬下降,预示着影视行业向理性回归,一方面减轻了出品方的成本压力,把更多预算投入到制作中;另一方面,也让名气不高但有实力的演员有了更多的机会,有利于行业的更新换代。
中国演员片酬如何规定
目前演员片酬为劳务服务,即一次性征收20%的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严重低于3%-45%的工资薪酬累进税率,也严重低于5%-35%的个体工商户累进税率。且演员可以通过影视工作室、避税地注册等各种方式进行避税。演员片酬征收正常税负,为高片酬征收惩罚性税负。
“限薪令”阅读推荐: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
加大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治理力度,促进行业良性发展。严格执行已出台的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成本配置比例行业自律规定,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如果出现全部演员总片酬超过制作总成本40%的情况,制作机构需向所属协会(中广联制片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或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及中广联演员委员会进行备案并说明情况。
无正当理由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由所属协会上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视情况依法采取暂停直至永久取消剧目播出、制作资质等处罚措施。中广联制片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要积极推进,调研论证并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片酬执行标准,明确演员最高片酬限额,并作为行业自律规定发布施行。同时,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惩戒力度,对违反规定的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演员,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发行公司不得恶性竞争、哄抬价格购买播出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不得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政府资金、免税的公益基金等不得参与投资娱乐性、商业性强的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演员片酬超过配置比例规定或最高片酬限额的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不得参加党委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的评选奖励,不能享受政府资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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