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数字化趋势突出,商贸物流行业如何借力发力,企业如何迈出更大一步?

经济数字化趋势突出,商贸物流行业如何借力发力,企业如何迈出更大一步?
知识产权是什么?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它的重要作用。
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知识产权有什么作用?
(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4)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知识产权的主要范围有:
(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对于科技成果奖励权、地理标志权、域名权、反不正当竞争权、数据库特别权利、商品化权等能否成为独立的知识产权,在理论界存在较大分歧。
6大部门联合印发《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农业部、海关总署、版权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意在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密切部门间协作配合,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执法能力,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相关领域侵权具有一定特征
“网上购买产品是当前最为重要的交易形式,特别是在日常消费商品领域,网购和进口商品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情况也极为普遍。”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国华律师介绍,其中既有非法使用他人专利产品的侵权,也有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侵权,更有大量盗版知识产权的侵权。
王国华认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具有一定的特征。以网购为例,一方面侵权实施的范围较广;另一方面,确定侵权主体存在一定困难。
“网络销售具有空间上的全地区性,销售时间的24小时性,可以实现远在千里之外的交易完成,所产生的侵权范围较广,实施的危害性较大。”王国华说。
网购侵权涉及的侵权主体难以确定,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王国华认为,网站店铺可以通过提供虚假的营业执照和身份证件开设网店,导致大量侵权主体以虚拟形式存在。由于侵权主体的隐蔽性,所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难以实现。
推进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衔接
不过,以后想在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继续打知识产权侵权的歪主意,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实施办法》首先要求依法加强执法监管,并提出几项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的措施。例如,强化对网络购物和进出口领域的日常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行为。
在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方面,《实施办法》提出要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同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网络监测信息化平台的作用,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应用,提高对网络交易数据的分析研判和违法线索的筛查发现能力。
此外,《实施办法》还列出了强化执法协调联动、大力推进行刑衔接、完善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工作保障制度等措施。
王国华认为,《实施办法》中有不少亮点:
一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实现一站式举报知识产权侵权;
二是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可实现多个行政部门联动处理,大大节约了当事人的救济成本,也提高了行政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的效率;
三是对于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不仅可通过行政处罚方式解决,也可通过刑事措施给予处罚,推进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衔接。
“《实施办法》对于网购和进出口领域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会有一定的遏制作用,知识产权权利人可通过海关及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及时实现权利的救济。”王国华说。
商贸行业市场需求与发展前景如何?怎样做价值投资? 专家在线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