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冷冻技术产业深度调研及未来发展现状趋势预测报告
4月1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根据石家庄市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该中心面向市区及新六区各参保企业印发通知,定于2019年4月1日起对企业在职职工2019年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进行核定。
按照要求,缴费基数核定必须使用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在网上导出在职工资总额数据,录入、核对后导入网报系统并提交。
企业2018年度工资总额申报,按统计局口径录入2018年工资总额。改后的职工年工资总额及有关企业工资总额证明材料,于2019年5月20日前上报相关参保管理科审核,5月底由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导入在职职工信息数据库。
在职职工2018年度工资总额按本人应发工资申报。对不按规定申报的,将依照《社会保险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审核时须提供:
1.2018年度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统计报表(即统计局602表,没有此表的单位,需携带能体现本单位2018年度工资总额的财务报表基本情况表或资产负债表)
2.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明细账
3.2018年1-12月企业工资奖金发放明细表
以上材料审查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盖公章。20人以上企业可不复印2018年1到11月工资奖金明细表。
参保单位有下属分公司、内部(关联)独立核算单位的,请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福建省调整医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我省将从本月起调整2019年最高和最低医保缴费工资基数。
自5月1日开始,省本级各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16167元,最低不低于3233.4元。职工医保退休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基数为每月3233.4元。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月缴费工资基数5389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538.9元。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经县(市、区)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基数为3233.4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323.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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