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玉石产业深度调研及未来发展现状趋势预测报告
6月26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的决定》。
除了将电子烟纳入控烟管理外,新版《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在禁烟范围上也有所扩大,公交站台、旅游景点室外购票区等也纳入禁烟区。
电子烟纳入控烟“黑名单”
新版《控烟条例》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吸烟,是指使用电子烟、持有点燃或者加热不燃烧的其他烟草制品。”此外,在烟草制品的定义上,新版《控烟条例》也明确,“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以及电子烟。
相关研究表明,电子烟同样含有尼古丁等有害化合物,有害人类健康。世界卫生组织已要求禁止或者管制电子烟。目前,全球已经有42个国家和地区禁止或限制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杭州、南宁市已规定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
以往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对于电子烟是否属于控制吸烟的范围存在一定争议,而新版《控烟条例》则将电子烟纳入吸烟范畴。
个人违法吸烟将直接罚款
执法难一直以来是影响执法效果的一大问题,而在本次修订中,也降低了对个人吸烟处罚的门槛。
根据原有《控烟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劝阻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五百元罚款。”。
这也意味着,在执法过程中,即便执法人员发现吸烟情况,但也有烟民以经营者“未经劝阻”为理由逃避处罚。为此,新版《控烟条例》删除了“经营者、管理者劝阻”作为违法处罚的必要条件,只要在禁烟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即可处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500元罚款。
除了将电子烟纳入“控烟”外,在禁烟区域上,新版《控烟条例》也有所加码。另外,新版《控烟条例》还有一大改变,就是对禁烟场所的首次违法不直接罚款,还有2年的“缓刑期”。
电子烟构造及危害:
电子烟,是指汽化并向使用者的肺部输送由尼古丁(或者无尼古丁)、丙二醇和其他化学物质组成的混合物的一种装置。
电子烟的构造
1.电子烟和传统烟的外形还是比较相似的,但内部构造却大相径庭。它一般由电池杆、雾化器和烟弹组成。雾化器由电池杆供电,能够把烟弹内的液态尼古丁转变成雾气,从而让使用者在吸时有一种类似吸烟的感觉。
2.而且烟弹里的尼古丁含量并非一成不变,它们也分为分为高、中、低等浓度。尼古丁是产生烟瘾的主要原因,它会让吸烟者产生快感,从而形成烟瘾。将电子烟包装成无公害的戒烟产品可以通过逐步降低烟弹中尼古丁的量,从而帮助烟民摆脱对尼古丁的依赖,最后实现戒烟这一步。
电子烟的危害
1.研究人员发现,吸电子烟过了5分钟后,肺部就会出现收缩的迹象,结合其他呼吸测试,还有发炎症状。这还是仅仅使用一支电子烟得出的,就能对呼吸系统产生这么强烈的刺激。所以一定要引起重视
2.电子烟制造商为把烟弹中的液态尼古丁蒸发出来,使其产生吞云吐雾的效果,从而在其中添加了大量丙二醇,作增湿剂。丙二醇甚至可占到烟弹内液体含量的90%。该物质易刺激呼吸道,进而引发一些急性症状,对健康的危害可能比传统烟还要高。
以上介绍了电子烟危害及构造,可见,电子烟对身体危害也是很大的,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还是远离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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