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版园区经济行业兼并重组机会研究及决策咨询报告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向13省(区、市)紧急下拨13.2亿元中央救灾资金
支持帮助做好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救灾工作
6月27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向近期遭受暴雨洪涝灾害或旱灾的12省(区、市)紧急下拨中央防汛抗旱补助资金11.6亿元,其中内蒙古4000万元、江苏1000万元、安徽1亿元、福建1.2亿元、江西1.5亿元、山东4000万元、湖北1.5亿元、湖南1.2亿元、广西1.4亿元、重庆6000万元、贵州8000万元、云南1.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12省(区、市)做好抗洪抢险、补充抢险应急物资和应急抗旱工作。同时,向四川省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6亿元,支持做好地质灾害救灾工作,重点支持长宁地震灾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排危除险等。
针对多地连续发生的严重暴雨洪涝灾情、旱情、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部主要负责同志连续主持抢险救灾调度,与相关部门和省份共同分析研判,安排部署抢险救援工作,调度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投入抢险救援,转移和营救被困群众。应急管理部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出多个工作组,协助指导地方政府做好抗洪抢险救援、抗旱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此前,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已分别向四川、江西、广东、广西下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亿元、2亿元、5000万元、1.1亿元,主要用于帮助地方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地质灾害是什么
地质灾害是指在地球的发展演化过程中,由各种地质作用形成的灾害性地质事件。地质灾害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变化规律,既受制于自然环境,又与人类活动有关,往往是人类与自然界相互作用的结果。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界定
根据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规定,地质灾害,通常指由于地质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灾害。地质灾害可划分为30多种类型。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诱发的称为自然地质灾害,由工程开挖、堆载、爆破、弃土等引发的称为人为地质灾害。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六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勘查不同于一般建筑地基的岩土工程勘察,其特点至少包括如下几方面。
(1)重视区域地质环境条件的调查,井从区域因素中寻找地质灾害体的形成演化过程和主要作用因素。
(2)充分认识灾害体的地质结构,从其结构出发研究其稳定性,
(3)重视变形原因的分析,并把它与外界诱发因素相联系,研究主要诱发因素的作用特点与强度(灵敏度)。
(4)稳定性评价和防治工程设计参数有较大的不唯一性,霄表现为较强的离散性,应根据灾害个体的特点与作用因素综合确定,进行多状态的模拟计算。
(5)目前尚未研究出具有昔适性的稳定性计算方法(也许并不存在),现有的方法都有较多的假定条件。
(6)勘查阶段结束不等于勘查工作结束,后续的工作如监测或施工开挖常常能补充、修改勘查阶段的认识,甚至完全改变以前的结论。因此,地质灾害的勘查有者延续性特点,即使是非常认真详细的工作,也不能过于希望毕其功于一役。
(7)地质灾害勘查方法选择是强谰应用经验与技巧,寻求以最少的工作量和最低的投资,获得最佳的勘查效果,
(8)勘查工作量确定的最基本原则是能够查明地质体的形态结构特征和变形破坏的作用因襄t满足稳定性评价对有关参数的需求,而不拘于一般的勘察规程。在此前提下,勘查工作量越少越好,使用的勘查方法越少越好,勘查设备越简单越好,勘查周期越短越好。一般而言,勘查工作量依据地质灾害体的规模、复杂程度和勘查技术方法的效果综合确定。
(9)勘查队伍是实现勘查目标、选择合理勘查方法和优化勘查工作量的关键。从事地质灾害勘查的工作实体应在地质技术^才,勘查设备和室内分析试验等方面具备条件,井拥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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