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银行信息化产业深度调研及未来发展现状趋势预测报告
证监会现场检查44家在审企业
7月11日晚间,证监会通报近期对6家申请首发企业采取监管措施情况,并表示已于近日安排启动44家在审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
证监会的工作职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和拟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规章、规则和办法。
(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负责有关证券公司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和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四)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清算;按规定监督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五)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六)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协会和期货业协会。
(七)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清算公司、期货清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上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八)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监管境内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机构、从事证券业务。
(九)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相关的业务活动;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十一)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十二)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十三)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证监会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的稽查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对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行为的稽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分工
证监会各业务部、室负责本部、室主管业务范围内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未立案者)的调查处理工作。
证监会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负责组织对重大证券、期货案件,涉及几个部、室的综合性案件和跨省、跨部门综合性案件以及证监会领导交办的证券、期货案件的调查工作。稽查局还可根据有关规定,将部分案件转交地方证券、期货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2、立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的控告和检举,证监会都予以受理。证监会各部、室对于举报或外单位转来的材料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 应迅速进行审查或初期调查。经审查或初期调查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应当填写立案建议表,同时附上相关材料(检举材料、控告材料等)报分管副主席批准后,由 稽查局立案组织调查。对已立案的证券、期货案件,因情节严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经证监会主席或主席授权副主席批准,可依法暂停被调查人从事证券、期货活动或依法采取其他措施。
3、调查
对已立案的证券、期货案件,应当根据案情指定专人或组成调查组,对案件实施调查。调查取证应当由两名以上调查人员参加。调查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 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被调查人认为调查人员与本案有关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办案,有权申请有关人员回避。调查时,调查人员应出示 本人工作证和证监会的证明文件。调查人员收集证据应符合法定程序,对证据应认真审查,发现证据存在疑点,应当重新取证或补充证据。被调查人经两次合法通 知,拒不接受调查或者拒不执行向证监会报送有关文件、材料命令的,证监会可依法暂停其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调查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4、处理
经过调查,发现被调查人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证监会主席或主席授权副主席批准,应当撤销案件;对于情节轻微,并且被调查人已承认错误并妥善处理 善后工作的,经证监会主席或主席授权副主席批准,可依法酌情处理。对查证属实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由稽查局提出处罚意见;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稽查 局应与有关部门集体讨论提出处罚意见。
证监会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稽查局应依法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证 监会应依法履行听证程序。对于当事人在听证申辩中提出新的证据从而可能导致改变处罚意见的,稽查局应当及时向分管副主席报告,并重新研究处罚意见。对于当事人不要求听证或者当事人在听证申辩中未提出新证据而无需改变处罚意见的,稽查局也应及时向分管副主席报告,并将证监会的处罚决定正式印发并执行。
5、执行
稽查局负责执行证监会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罚决定。当事人对证监会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2019-2025年银行信息化产业深度调研及未来发展现状趋势预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