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医疗影像诊断设备产业深度调研及未来发展现状趋势预测报告
器官捐赠需要什么条件? 捐献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器官移植的种类越来越多,成功率越来越高,许多患者都可以通过器官移植来延续生命。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器官短缺,远远不能满足移植的需求。
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与卫生部在天津共同启动全国10省市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待人体器官捐献的志愿者招募网络在全国铺开,有身后捐献器官意愿的公民,可就近登记捐献,并成为红十字器官捐献志愿者。
捐赠流程
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设区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省红十字会。地方红十字会可以委托医疗机构进行登记,医疗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所委托的红十字会。捐赠对象 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活体器官,捐献前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捐献人捐献活体器官,应当不危害其生命安全。
器官分配
器官捐赠者的短缺和等待器官病人列表的不断延长造成的社会问题也包括分配问题。在1994年,E. H. Kluge在他的论文中反对平均分配原则,认为对器官的需要无法控制的人应该优先,而选择造成器官衰竭的吸毒等生活方式的人的需要应该押后。对于理论上应该最大化移植造成的生命增加的器官匹配方式也有争议,因为不同的人对于他们的器官和与剩余的生命的评估不同。
实际上。器官银行经常以最大化收入的方式选择病人,而那些利他主义的机构经常没有足够的收入来支持对改进服务质量的技术研发和提供普遍的服务。
捐赠条件
自然人愿意死亡后捐献器官的,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只有同意捐献的口头意思表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其配偶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二)没有配偶的,有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三)没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有其二名其他近亲属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四)没有任何近亲属的,有其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等组织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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