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中国笔制造市场调查分析与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
自7月19日起,深圳市首套抓拍“龟速”电子警察在沿江高速启用,低于60km/h的车辆将被抓拍处罚,罚500元、记3分。
为避免因车辆低于最低限速行驶造成的事故,深圳交警结合深圳市高快速路特点,创新开展“低速行驶”交通违法电子警察执法。利用测速设备在低速行驶重点区域建成“查处低速行驶区间执法路段”,以相关设备完成低速行驶的违法行为证据搜集、固定,以“非现场执法”模式进行违法数据录入并按违法处理程序通知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罚。
行驶速度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深圳交警对于在沿江高速低于每小时60公里行驶的车辆,将在采集完成相关执法证据后,给予500元、记3分的处罚。
7月29日正式开始执法处罚:
为了广大司机有一个适应期,交警部门特地设置了10天的过渡期——自7月19日至28日,对于违法的车辆以宣传教育为主;7月29日将正式开始执法处罚。
“低速行驶”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起点:
沿江高速西乡路段(出深方向),起点位于跨海大桥的中心处,旁边设立了“区间测速起点”的指示牌。
“低速行驶”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设置情况:
该抓拍系统属于“区间测速”,全长约10公里,从沿江高速北行K66到K76的位置路段(即西乡至福永路段)。目前这一设备仅限于出深方向,入深方向尚未设置。
温馨提示: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因道路施工、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道路拥堵情况而导致的慢驶,系统将启动预警机制和后台筛查机制,不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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