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中国手写板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招商引资咨询报告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都是社保重要组成部分,信用管家小编提醒,2019年福建三明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了,其中,根据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2019年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明医管〔2019〕18号)规定,2019年福建三明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情况如下:
一、2019年三明职工医保、生育保险月最低、最高缴费基数
根据省上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暂按2018年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4671元计算,最高不超过2018年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即不高于16168元;最低不低于2018年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不低于3234元。
二、2019年三明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
自2019年5月1日起,除按机关事业档案工资标准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外,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为2018年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3234元,按10%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为323.40元。已预缴至2019年6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多缴纳部分将于2019年7月退还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三、参保人员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的月补缴基数
自2019年5月1日起,参保人员申报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月补缴基数为2018年福建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3234元,按10%费率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补缴金额为323.40元。补缴金额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个人账户不补划。
【常见问题】
1、三明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原则与缴费比例
在职职工以其本人月应发工资总额作为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机关、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财政核补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35%缴纳生育保险费,并纳入单位部门综合预算。其他用人单位(包含经费自给的事业单位及机关、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财政核补事业单位中的编外人员)应按职工工资总额0.5%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费。
工资总额的构成以国家统计局规定为准。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应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具体标准以三明市统计局公布的文件为准。
2、三明生育保险中断补缴规定
(一)职工生育保险关系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或生育保险中断期间与用人单位存在用工关系的应缴未缴人员,由用人单位以补缴当月该职工应发工资总额为基数补缴中断期间生育保险费后,缴费时间连续计算,中断期间产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政策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且中断期间未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二)用人单位延迟申报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的,应以补缴当月该职工应发工资总额为补缴基数补缴形成用工关系之月至申报成功当月期间的生育保险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其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可办理补缴生育保险费,补缴基数为补缴当月应发工资总额,补缴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3、三明市行政辖区外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福建省行政区域内职工随新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时,跨制度、跨统筹地区、统筹区内跨单位的生育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职工在省内不同统筹地区参加生育保险或生育医疗费统筹的缴费时间,以及原参保地执行生育福利制度的工作时间,统筹区之间互相认可,关系转移前后符合文件规定的缴费时间(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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