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中国燃气炉热水供热行业发展前景及投资风险预测分析报告
五部门打击校闹工作意义是什么?哪些行为属于校闹?学校安全立法工作有什么进展?
校闹影响恶劣,8月20日,教育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规定,对于师生、家长或者校外人员因其他原因在校内非法聚集、游行或者实施其他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行为的,也可以参照处置“校闹”的办法予以处置。那么,什么是校闹?哪些行为属于校闹?
校闹是什么?
校闹,是由学生人身伤害事件引发的家长在校园聚众闹事问题。“校闹”多采取堵校门口、拉条幅等方式,甚至出现了专业的校闹组织,帮人组织“全班人马、全部道具”到学校闹事,花样百出、各逞其能,有的甚至还呈现出明显的暴力倾向。
“校闹”问题比较复杂,现实处置中需要面对各方的利益,如何准确界定这个概念也有一定难度。但无论如何,“校闹”或类似行为的存在,确实给正常的学校教学秩序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需要引起教育主管部门、司法部门以及全社会的足够重视。
哪些行为属于“校闹”?
(1)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2)侵占、毁损学校房屋、设施设备的;
(3)在学校设置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塞大门、围堵办公场所和道路的;
(4)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停放尸体的;
(5)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学校教职工、学生人身自由的;
(6)跟踪、纠缠学校相关负责人,侮辱、恐吓教职工、学生的;
(7)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学校的;
(8)其他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
打击“校闹”工作意义是什么?
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从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依法打击“校闹”行为三方面,为学校(含幼儿园)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
学校安全立法工作有什么进展?
近年来,各方面对学校安全立法比较关注。教育部此前也做了大量的立法研究和调研,教育部门对制定学校安全法的呼声较为强烈。目前,由于立法资源非常紧张,学校安全法尚未列入十三届人大常委立法规划。下一步,我们拟推动先行制定相关行政法规,积极争取支持,推动《学校安全条例》制定工作。
目前,山东、江西、湖南等一些地方先行制定了相关地方性法规,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意见》提出,积极鼓励各地制定或修改、完善学校安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健全学校安全法治保障。
以上就是关于教育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五部门打击校闹出台意见,相关内容一览,及对校闹行为的解读和进行打击校闹工作的意义相关问题解读,大家可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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