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国首部资源税法。该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释放出中国税收法定进程加速的重要信号。2018年12月23日,资源税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开启了由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的进程。资源税是根据我国国情出台的,我国人口多,而资源总量有限,资源税出台利国利民。那么,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如何计算和缴纳资源税?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在理论上可区分为对绝对矿租课征的一般资源税和对级差矿租课征的级差资源税,体现在税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即: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缴纳资源税;同时,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
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6号)第二条规定:“条例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所列部分税目的征税范围限定如下: (一)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五)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是指卤水。”
如何计算和缴纳资源税?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
因此,资源税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两种
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