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又有一批新的政策法规将要开始实施了。高速公路通行费新标准上线、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即将全部失效和占用耕地建房需缴税等等都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以下这些新政策法规对我们的生活有哪些影响?
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施行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2、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程序;
3、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调整程序;
4、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条例》要求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还规定决策机关应当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对决策机关违反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倒查责任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二、高速公路通行费新标准上线
今年5月3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修订后的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新标准将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新标准明确,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
交通运输部表示,核载8人和9人车辆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降低了对应车辆的收费标准,既符合国家降低公路收费标准的总体要求,也更易为广大车辆用户接受。
以某条高速公路1类车收费0.50元/公里,2类车收费1.00元/公里为例,一辆9座小型客车行驶100公里,按照新标准执行,通行费将减少50元。
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工作,交通运输部7月份发布通知要求,加快ETC车载装置安装。其中,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继续按照现有车型分类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
三、《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 :采购实施统一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强调,医用耗材采购实施统一管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指定具体部门作为医用耗材管理部门,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采购活动,不得使用非医用耗材管理部门采购供应的医用耗材。
四、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即将全部失效
5月5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提示,现用的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将于2019年9月13日全部失效。有出行需求的持证人提前申请卡式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已办妥签注的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内地居民申请卡式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更加便捷。内地居民可以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卡式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也可以通过移民局官方App、服务网站在线申请。持卡式证件在自助签注机办理赴港澳团队旅游签注可实现立等可取。
五、占用耕地建房需缴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以下简称《耕地占用税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耕地占用税法》明确,占用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法规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