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撤镇设市
2019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苍南县龙港镇,设立县级龙港市。8月30日下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在省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龙港撤镇设市相关情况。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民政部复函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苍南县龙港镇,设立县级龙港市,以原龙港镇的行政区域为龙港市的行政区域,市政府驻地为镇前路195号。龙港市由浙江省直辖,温州市代管。
龙港也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以来,首个由镇实现改市的特大镇。温州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龙港是中国新型城镇化改革的试验田。龙港因改革而生、伴改革而长,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上坚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经过30多年的持续发展,龙港镇实现了从“农民城”到“产业城”再到“小城市”发展“三级跳”的新城,又进入到时代发展的新里程。2014年12月29日,龙港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镇。2016年,龙港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1.2亿元,工业总产值441.6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5.1亿元,经济总量也超过了全国很多县级市。
最新的数据显示,2018年龙港GDP为299.5亿元,人均GDP7.86亿元,城镇化率达到63.2%。
公开资料显示:龙港市,浙江省辖县级市,由温州市代管,地处浙江省南部,位于浙江八大水系之一鳌江入海口南岸,东濒东海,西接104国道、沈海高速公路和温福铁路,南依江南平原,北为鳌江。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27°30′,东经 120°23'。龙港镇2015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6.9亿元,增长10.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780元,增长1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19730元,增长13.5%。龙港镇1984年建镇。
截至2016年6月,龙港镇辖14个社区、171个行政村、28个居民区。版图面积172.1平方千米(2017年),其中建成区面积19平方公里,城镇化率60.8%。常住人口421393人(2017年)。
龙港镇先后荣获联合国开发署可持续发展试点镇、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浙江省中心镇和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浙江省城乡统筹现代商贸服务示范镇和温州市强镇扩权改革试点镇、全国新型城镇化试点镇等荣誉。2018年10月9日,龙港镇入选2018年度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前100名。
以上就是关于龙港撤镇设市相关情况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