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是干什么的?据悉,2019年3月25日,自然资源部党组公布,李全人任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主任。据近日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工作纪律“十不准”》的通知,通知提到的《十不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工作纪律“十不准”
为进一步加强督察机构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严格督察、廉洁督察,督察机构和督察人员开展督察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准接受被督察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土特产”和变相赠予的其他物品;或违规收受、经营、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变异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等;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二、不准由被督察对象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通讯、医疗等费用。
三、不准参加被督察对象安排的旅游、宴请、娱乐、健身等活动;或参加超范围、超标准的公务接待及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私人宴请;或在担负督察工作任务期间饮酒。
四、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被督察对象介绍业务为自己和亲朋好友谋取利益;或违规低价购买房产;或受托违规干预督察、执法、审批等事项。
五、不准居高临下、盛气凌人,提出不切实际的工作要求;或没有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就简单作出认定或处理问题。
六、不准违规向被督察对象等相关单位和个人通风报信、泄露秘密;或将督察发现的问题故意漏报瞒报、违规“销号”“放水”等。
七、不准违反宣传工作纪律,通过自媒体等方式擅自对外发布与督察工作有关的信息。
八、不准擅自改变外出督察工作安排;或私下听取被督察对象的汇报请示、未经请示报告对督察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擅自发表意见和处置等。
九、不准违反规定向被督察对象提出与督察工作无关的要求。
十、不准利用督察权力搞特殊化,坚决维护督察机关良好形象。
对违反上述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予以追究。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是干什么的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自然资源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2018年3月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整合了国土资源部等8个部门的职责。土地督察制度也由此升级为自然资源督察制度。承袭了此前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的相关职责。同时,根据最新改革方案,加入了新的职能,督察工作内容涵盖了土地以外的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督察与原国土资源部此前开展的土地督察一脉相承,同时被赋予新使命。
自然资源督察除了要做好做精传统的土地督察业务外,还要探索对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矿产资源、海域海岛资源监管及保护等情况的督察。
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督察范围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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