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星级酒店管理产业深度调研及未来发展现状趋势预测报告
16日下午,762处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正式公布,包括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其中,南宁1处上榜,隆安县旧石器时代“娅怀洞遗址”入选古遗址,成为新晋“国保”。
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部分)
潍坊市共有四处入选,分别是:位于寿光的呙宋台遗址、位于临朐的东镇庙大殿遗址、位于奎文区的潍县西方侨民集中营旧址以及位于昌邑的昌邑县抗日殉国烈士祠。
江苏省共入选27处,其中新增25处,2处拓展项目分别为淮安板闸遗址和中山陵附属革命历史图书馆旧址。包括7处古遗址、1处古墓葬、8处古建筑、10处近现代建筑以及3处其他类文物。到此,我省“国保”达到251处,继续居全国前列。
红色文物是此次入选文物的一大亮点,它们承载了革命的烽火岁月和艰苦卓绝的浴血斗争。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规定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保护范围
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说明,应当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名称、公布机关、公布日期、立标机关、立标日期等内容。民族自治地区的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说明,应当同时用规范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书写。
以上就是关于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容介绍,大家可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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