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中国音乐教育市场运营状况及投资营销战略分析报告
当地时间22日,比利时残奥冠军费福尔特做出最终决断,在该国东部的自己家中,她服下医生开出的安乐死药物,结束了自己40岁的生命。据称,自从14岁确认患有脊椎疾病以来,她已经与病魔斗争了26年。安乐死比较合适长期被病痛折磨的病人,用这样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是一种解脱。那么安乐死在哪些国家是合法的?安乐死的利弊有哪些?
安乐死在哪些国家是合法的?
目前已立法容许安乐死的地方有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和美国的俄勒冈州、华盛顿州和蒙大拿州等地。
奥地利、丹麦、法国、德国、匈牙利、挪威、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和瑞士10国,允许“被动”安乐死,只准终止为延续个人生命而治疗的做法。
安乐死合法化的发展过程
1、1996年5月25日,澳大利亚北部地区议会通过了《晚期病人权利法》,从而使安乐死在该地区合法化。但就澳大利亚全国而言,至今仍无安乐死的国家立法。
2、 2002年4月荷兰议会通过的有关“安乐死”合法的法案1日开始正式生效,从而结束了荷兰历史上长达30年有关“安乐死”是否合法的争论。荷兰因此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将实施“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3、比利时:在2002年9月实施条件严厉的合法化安乐死。病入膏肓或无法治愈的一名成年病人,智志若清醒又能自我决定,可由一名医生从旁协助,了结生命。
4、2008年11月,华盛顿州近60%的选民投票通过了第1000号动议案,成为继俄勒冈以后第二个由选民投票允许安乐死的州。(美国最高法院2006年裁定,医疗行为由各州自行管理,包括协助自杀。)
安乐死的利弊有哪些?
安乐死的利:对于患了绝症无法救治的患者,可以减轻其后期倍受折磨的身心痛苦,另外医生可以将精力放在更有希望的病人身上,节约有限的卫生资源,对病人、家属和社会均有利;
安乐死的弊:可能会造成医生的滥用权力,破坏医患之间的信任,会让那些满怀热情地寻求更佳治疗方案的人们感到沮丧。
各国对安乐死是否合法存在争论,持肯定态度的学者认为安乐死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从现代医学知识和技术上看,病人患不治之症并已临近死期;
病人极端痛苦,不堪忍受;
必须是为解除病人死前痛苦,而不是为亲属、国家、社会利益而实施;
必须有病人神志清醒时的真诚嘱托或同意;
原则上必须由医师执行;
必须采用社会伦理规范所承认的妥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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