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11月11日,北京市医保局召开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北京市医保局宣布,即日起,本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正式启动。从2020年起,城乡居民老年人、学生儿童和劳动年龄内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将同步调整。那么,具体将如何调整呢?我们来看看。
北京市最新医保筹资标准:
2020年,老年人人均筹资标准为4480元,学生儿童人均筹资标准为191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人均筹资标准为2670元,在医保补助方面,人均财政补助每年再增加1000元。

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每年增1000元
此次城乡居民医保筹资结构调整中,在增加个人缴费的同时,同步提高老年人、学生儿童、劳动年龄内居民财政补贴力度。2020年城乡居民老年人人均筹资标准4480元/年,学生儿童人均筹资标准1910元/年,劳动年龄内居民人均筹资标准2670元/年。参保个人需按新的缴费标准在扣款账户中有足额存款,确保能按时扣款完成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截止时间
2020年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2月29日。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办理参保手续的参保人员,仍可从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手续办理期间发生的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要求的医疗费用可申请手工报销。
如何缴费
关于参保缴费的形式,学校还是负责在校学生的参保,老年人和无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社保所或者长期居住地的社保所进行参保。另外,在每月5日至20日之间,居民可以在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平台进行自助缴费。
市医保局自2020年起还将持续优化居民医保待遇政策:
在2019年将居民医保住院封顶线提高到25万元的基础上,为鼓励支持城乡居民区内就医,提高区属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将各区医院、区中医院等区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提高到78%。同时,进一步扩大门诊首诊范围,由原来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首诊扩展到区、镇两级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均可进行首诊治疗。
只要参保人选择了区属三级及以下医院作为个人定点,门诊不需要基层转诊就可到该医院直接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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