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价格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今年猪价上涨,很多人困难群众根本吃不起猪肉。青海省再次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1月15日,青海省民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为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此次价格临时补贴预计月发放资金1582.08万元,将惠及37.87万低收入群体。
按照“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原则,此次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城镇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每月57元;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每月35元;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每人每月85元;集中特困供养对象每人每月94元,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每月132元。当价格指数发生变化,发放标准由省民政厅另行通知。
价格临时补贴什么意思
为减轻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影响,各地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此前青海价格临时补贴领取政策
8月起,青海这些人可领取价格临时补贴。
(1)发放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伤残人民警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2)发放标准:城市低保对象、城镇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43元/月;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27元/月;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每人64元/月;集中供养对象71元/月;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100元/月。
(3)发放时间:从8月起按月发放。联动机制月启动条件不满足时,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补贴。
以上就是关于2019青海省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情况及领取标准一览相关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