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图书出版行业深度发展研究与“十四五”企业投资战略规划报告
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日益丰富,为加强演出市场管理,规范演出市场秩序,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意见稿》要求建立全国统一演出票务监管服务平台,推动票仓公开透明。将在规范演出票务市场秩序方面,通知明确要求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按规定做好有关票务信息公开。那该意见稿将从哪些方面实施呢?
演出市场面临的问题
如沉浸式演出、电音、虚拟形象演出等各类新业态不断涌现,对内容审核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演出市场头部资源稀缺,个别热门演出炒票现象还时有发生;对音乐节、小剧场等演出的现场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这些都影响了演出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票务监管服务重点内容
针对演出市场存在问题,主要从加强演出活动管理、规范演出票务市场秩序、加强演出新业态管理、激发演出市场活力、强化演出市场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等六个方面加以规范。
以涉外营业性演出、大型演唱会以及有较高知名度的演员参演的演出活动为重点,定期发布重点营业性演出目录指导各地提前预防。提出进一步提高重点演出门票销售比例,规范工作用票、赠票的要求,加强票源流向监管。
演唱会、话剧、音乐剧、展览等很多演出均出现“一票难求”情况,然而却出现了二手票倒卖人群,我们称之为“黄牛”,因此,演出场等文化产业票务系统也应该实行实名购票制度,这样才能有利于减少倒票贩票等事件的发生。
那么,倒票犯法吗该如何处罚?有什么法律依据吗?我们来看看。
倒票犯法吗
犯法。
所谓倒卖,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者为了卖出而购买车票、船票。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是触犯倒卖车票、船票罪的,是犯法的。
处罚
对非法倒卖车票、船票、发票以外的有价票证,只要不是伪造的,则不构成犯罪。对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没有达到犯罪标准的和倒卖车票、船票、发票以外有价票证的,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规定,倒票情节严重的,会受到以下处罚:
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文旅部拟建立全国统一演出票务监管服务平台来监管倒票行为,等相关内容介绍,大家可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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