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特色资源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报告
2019年12月31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看吧!
操作层面:
1.分类标准
《条例》草案第十三条规定:深圳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其中:厨余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这与2019年10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保持一致;此外,还在国家标准对“可回收物”的范围进行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家具、电器电子产品,使居民投放生活垃圾的种类更为完整,对分类投放的操作更具有指导性。
2.投放操作
《条例》草案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使用一次性收纳袋装纳家庭厨余垃圾的,应当将收纳袋另行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拆袋投放”);《条例》草案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废弃药品、药具应当对包装物予以毁形或者进行破坏性标记后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可以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制造假药的材料或者销售至欠发达地区,危及群众身体健康;《条例》草案第二十八条规定:家庭厨余垃圾应当在指定投放时间段结束后密闭存放,并在十二小时内清运。此项规定在国内其他城市通常要求的日产日清基础上,提出了更高要求。
3.楼层撤桶
《条例》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住宅区居住楼层公共区域不得摆放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楼层撤桶”)。深圳于2013年起首先在国内试行此做法,多年的经验表明,进行楼层撤桶、实行集中投放是有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前提条件,国内其他城市也在实施过程中借鉴了此经验做法,深圳在法规中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属于国内首创。
2019中国环保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1.政府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2.环保产业市场环境得到优化
3.PPP加快环保产业转型
4.居民环保意识强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其环保意识也在不断加强。居民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增加,参与范围与程度逐步加深,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形成全社会保护环境的强大合力,进一步激发环保产业的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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