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中国手机触摸屏行业深度调研及前景预测报告
3月1日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开始实行。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不良信息等。
一、人肉搜索是否违法
人肉搜索的行为不合法,是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18条规定‘不得擅自进行未经许可的计算机学校,篡改他人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
而事实上人肉搜索引擎从诞生起就不可避免地触及到隐私问题,因此对于人肉搜索可能带来的泄密、隐私侵犯等问题。
二、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人民法院认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及其程度,应当综合以下因素:
(一)转载主体所承担的与其性质、影响范围相适应的注意义务;
(二)所转载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明显程度;
(三)对所转载信息是否作出实质性修改,是否添加或者修改文章标题,导致其与内容严重不符以及误导公众的可能性。
第十一条 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诽谤、诋毁等手段,损害公众对经营主体的信赖,降低其产品或者服务的社会评价,经营主体请求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二条 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在约定范围内公开;
(二)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围内;
(三)学校、科研机构等基于公共利益为学术研究或者统计的目的,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公开的方式不足以识别特定自然人;
(四)自然人自行在网络上公开的信息或者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五)以合法渠道获取的个人信息;
(六)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近几年,我国网络安全技术创新活跃、新产品新服务不断涌现、产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强有力的网络安全保障,离不开坚实的网络安全技术和产业的支撑。近年来,我国网络安全领域创新活跃,产业发展进入快车道。我国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基本覆盖安全防护生命周期各个阶段,重点领域安全技术优势逐渐显现。值得一提的是,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驱动网络安全技术革新,360、百度等互联网领军企业持续加大投入,汇集大量漏洞挖掘领域安全人才。此外,安全理念和意识的革新也在塑造产业新价值。
工信部将加快推动网络安全核心技术创新,特别是加强对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领域安全技术研究,构建多层次的技术保障体系。同时,壮大网络安全产品服务应用市场,优化网络安全产业生态,推动网络安全产业高端集聚发展。2017年我国网络安全行业总规模达415亿元。

图表:2015-2017年我国网络安全行业规模分析
从市场结构上看,硬件仍然占据半壁江山,但未来软件和服务比重必然上升,因为传统的安全手段正在发生变革,传统依靠硬件防火墙进行隔离防护的手段简单粗暴,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的不断发展,网络安全的边界在拓宽,信息安全也从产品向安全服务和运营转型,因此产品结构也将发生相应变化。

图表:我国网络安全行业产品结构分析
传统市场多年来一直保持较为稳定的增速,未来也将如此,增长动力来自政策带来的被动需求。从细分市场规模上看,2017年我国防火墙/VPN市场规模达到92.97亿元,是最大的一块细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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