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中国防护面罩行业市场调查研究与发展战略咨询预测报告
随着肺炎疫情的不断影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节目中心表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将延迟播出。经批准,为了全力做好防控新冠肺炎工作,2020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延迟播出,具体播出时间提前预告。
一、315给消费者什么权益
1.安全权
我们在消费时都有人身、财务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
同时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如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主要成份、生产日期、使用方法说明书等有关情况。
3.自主选择权
1、可以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
2、可以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
3、可以决定是否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是否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4、在选择商品或服务时,可以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公平交易权
我们也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
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
我们在消费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二、消费者如何有效维权
1、明白自己的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2、不忘索要发票
发票不仅是购物的凭证,更是消费者维权的基本证据。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除此之外,还有保修卡、信誉卡、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警示标志等凭据,都要保管好,以备急用。
3、牢记维权时限
根据国家《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对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时间做了如下规定: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时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公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如彩电、冰箱、自行车、空调、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1年,主要部件为1至3年。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发之日起重新计算。
(4)“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4、运用维权渠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还要注意和掌握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身体受到损害要求民事赔偿和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据此,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否则,有理也会输掉官司。
三、消费者投诉七大误区
1.所有消费都可投诉
《消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因此,非此对象的消费投诉不属消费者协会的受理范围。
2.所有购买商品都可投诉
两种情况下,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一种是超过保修期的商品。一种是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损坏。
3.商品、服务有诈可“假一赔十”
《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也就是说,假一赔一,而不是假一赔十。
4.所有投诉都可得到精神赔偿
《消法》第43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但如提出一些“过”的要求,消费者则应“三思”。
5.凡与消费“有关”都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丢物通常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当然,如果消费者在超市将物品交由存包处保管,领取时发现物品丢失,消费者协会则可介入调解。
6.所有投诉消费者协会都要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9种情况投诉不予受理:1、经营者之间购销纠纷;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3、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质期;4、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导致商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7、争议双方曾经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7.商品的质量纠纷由消费者协会判定
涉及到质量鉴定的纠纷,只能到相关检测部门做出质量鉴定后,消费者协会才可以此为依据,借助法律规定,帮助消费者讨回公道。
四、消费金融公司迎万亿市场
数据显示,目前国内获批消费金融公司已由2009年的4家增至23家;消费金融市场规模已由2010年1月的6798亿元,攀升至2018年10月的84537亿元。消费金融公司将迎来万亿蓝海市场。
报告显示,消费金融市场规模已由2010年1月的6798亿元,攀升至2018年10月的8.45万亿元,占境内贷款比重由1.7%上升至6.3%。但对比国际来看,国内消费金融产业2015年消费信贷(除房贷以外)占总消费支出的比例仅为20%,低于韩国的41%和美国的28%,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普惠已成为消费金融公司的一大特点。由于抵押物欠缺和征信体系不完善等因素影响,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成为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而这些群体对于消费金融公司而言,正是与传统信贷业务错位博弈的机会。
同时借助科技的支撑,消费金融得以覆盖更多场景,目前消费金融公司的布局主要集中于商业银行“无暇”顾及的细分领域,范围涵盖大众消费、婚庆、家政、养老、健康消费、信息消费、旅游休闲消费、教育文化体育消费等消费热点领域。
对于行业未来的发展,业内专家提出了5项建议:首先,要将各类消费贷企业纳入统一的监管体系;其次,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消费金融公司融资途径;再次,不断发掘长尾客户和利基市场,挖掘潜在客户需求;另外,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最后,建立完备的个人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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