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中国电商物流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据悉,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等5部门对京东、天猫、美团、微店等9家企业,就规范开展“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进行行政指导。
在会上,5部门要求企业严格规范直播带货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等行为。平台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平台内网店资质信息、商品质量、信用评价、促销措施、售后服务、物流快递等合法合规性的管控。
此外,5部门还要求企业妥善处理网络安全事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违禁违法物品清查,加强宣传提示,严防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并开展网络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高危漏洞、恶意程序等问题,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提升数据安全治理能力,保障个人信息数据安全。
近年来网络直播盛行,2019年是直播电商发展的元年,2019年,中国直播电商行业的总规模达到4338亿元,预计到2020年规模将翻一番。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直播为代表的KOL带货模式给消费者带来更直观、生动的购物体验,转化率高,营销效果好,逐渐成为电商平台、内容平台的新增长动力。
据中研普华研究咨询报告《2020-2025年版网络直播产业政府战略管理与区域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统计分析显示:
“网络直播”大致分两类,一类是在网上提供电视信号的观看,例如各类体育比赛和文艺活动的直播,这类直播原理是将电视(模拟)信号通过采集,转换为数字信号输入电脑,实时上传网站供人观看,相当于“网络电视”;另一类是人们所了解的“网络直播”:在现场架设独立的信号采集设备(音频+视频)导入导播端(导播设备或平台),再通过网络上传至服务器,发布至网址供人观看。
网络直播吸取和延续了互联网的优势,利用视讯方式进行网上现场直播,可以将产品展示、相关会议、背景介绍、方案测评、网上调查、对话访谈、在线培训等内容现场发布到互联网上,利用互联网的直观、快速,表现形式好、内容丰富、交互性强、地域不受限制、受众可划分等特点,加强活动现场的推广效果。现场直播完成后,还可以随时为读者继续提供重播、点播,有效延长了直播的时间和空间,发挥直播内容的最大价值。
人们所了解的‘‘网络直播’’最大优点就在于直播的自主性:独立可控的音视频采集,完全不同于转播电视信号的单一(况且观看效果不如电视观看的流畅)收看。它可以为政务公开会议、群众听证会、法庭庭审直播、公务员考试培训、产品发布会、企业年会、行业年会、展会直播等电视媒体难以直播的应用进行直播。
直播电商属于网络直播的一个分支,直播电商是在淘宝、蘑菇街、京东商城、唯品会等电商平台相继推出直播业务后兴起的一种泛娱乐类直播,电商店铺的店家或模特主播在直播间通过借助视频录制工具,将店铺所售的商品展示给用户,并为用户答疑解惑,提供实时的客服服务,从而增进与用户的互动,激发用户购买力的行为。
目前直播电商市场参与者以淘宝、快手、抖音为代表,其中,2019年淘宝直播GMV约达到2500亿元。快手实现约GMV1500亿,抖GMV约达到400亿。商务部2020年4月23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一季度,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936.8亿元,增长31.0%;电商直播超过400万场。
直播电商在2020年会继续发展,并成为品牌主无法忽略的带货方式。品类上会超出美妆范畴,且更多围绕女性经济的品类。同时,随着直播业的崛起与头部主播高盈利的激励,直播业的竞争也会更激烈。内容垂直化将成为直播行业的主要趋势,平台将更多地聚焦在某些特定用户群体的需求。
想了解更多直播电商行业专业分析,请关注中研普华研究院报告《2020-2025年版网络直播产业政府战略管理与区域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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