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产融合的核心

完善产业链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涉及产业链上的不同环节、不同主体,能否形成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这是与过去发展乡镇企业的最大区别。要通过组织模式、经营方式和产权关系创新,让农民真正分享产业链延伸和功能拓展的好处。

创新产业链与农户利益联结模式

围绕股份合作、订单合同、服务协作、流转聘用等利益联结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建立与农户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入股合作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入股或兴办龙头企业。以土地、林地为基础的各种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财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经营者均应成为股东方,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

提高农户对等协商能力

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领办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拓展农民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完善农民股份合作社、涉农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对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采取特殊保护。

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

鼓励行业协会开展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等示范活动,更好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龙头企业、科研院所成立各类农工商产业联盟,支持联盟成员间实行融资拆借、集约化采购、共有品牌等多种运转模式,打造企业、科研人员、农户等多方利益共同体。

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职能,鼓励各地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并探索与开展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保障能力。国家涉农政策要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直接挂钩,把带动农户的方式、效果及其可持续性作为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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