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制定了《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提出公民举报间谍的行为,对侦破间谍案件起到重要作用的,最多可获奖励50万元。
一时间,“间谍”这个听起来离生活很遥远的词,又重新被人们谈及。知名军事评论员、前总参谋部上校、反恐专家岳刚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间谍通过金钱、美色、情感等手段拉拢和策反年轻人已经很普遍了。一些人明明已经意识到了被间谍利用,却因为对方开出的高昂报酬深陷其中,最终受到法律的惩处。

北京某高校的一位学生说,大学生刚接触社会,从父母的保护中走出来,三观都还没有成熟,又比较冲动,很容易被利用。岳刚表示,当前间谍策反年轻人的方式包括金钱利诱、约稿、高薪兼职、情感拉拢等手段,而这些,恰恰是大学生群体场主要面临的问题。
手段一:约稿、约图
王某在一招聘网站发帖寻求兼职,自称是“海军某装备杂志社”人员称要招观测员,有偿观测报送三亚军港舰船进出情况。随后,王某在军港附近租房,多次用对方规定的暗语,将各类军舰和工程船只进出军港的情况,通过手机发给对方。
住在某军用机场旁边的李某,曾收到一条信息。对方自称在杂志社工作,想做一个摄影专访。提出只要李某到机场附近拍一下,或拍飞机,就有300元的活动费。第二天,李某拍了几张飞机照片,传给了对方,当天下午,钱就到账了。三个月来,李某给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发送军用飞机起降照片1000多张,收取对方支付的报酬1.2万余元。
手段二:高薪兼职
兼职背后,也藏着间谍的身影。
2014年,海南某县19岁男子李某收到一个好友申请:“你想发财吗?有份好工作等着你”。在发财梦的驱使下,李某用“老板”汇来的钱购置数码相机和摩托车,对我国某军用机场飞机和设施进行偷拍。最初给对方提供信息时,这些被盯上的在校学生并不知情,但有部分人在觉察对方身份后,仍因贪利而持续配合,直至被逮住。
手段三:情感拉拢、熟人套路
据义乌市国家安全局披露的一起间谍案,荆某是北方某省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一名自称是某境外公司经理的间谍常对他嘘寒问暖。荆某很感激。于是,刚二十出头的荆某死心塌地,远赴宁波、山东、福建刺探军事情报。最后,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这些组织也会从关心中国留学生的生活、学习开始,施以小恩小惠,甚至会主动制造“事端”,再出手解决,从而达到增进感情的目的。
手段四:以请教问题为幌子
岳刚说,军事迷们也很容易被利用。现代国际关系学院反恐研究中心主任李伟曾指出:“一些军迷,为了显示自己的知识面广,会不经意地把自己掌握的一些情报泄露出去,国外很多情报机构人员,会在一些论坛网站上,以参与讨论或者是提问的形式物色一些人。”
2013年年初,在某国防军工单位技术部门供职的李某接到亲戚的电话,称境外朋友S想了解一些航空航天知识。在亲戚的多次劝说下,李某与S建立了联系。S以公司做市场调查准备进军航空航天领域为由,要求李某搜集航天航空方面的期刊、杂志等资料,由于单位管理较严,李某多次借阅资料未果。后来,李某向S推荐了某航空航天大学在读研究生成某,导致成某被策反。
“很多被间谍利用的人,他们很多会表现出强烈的金钱欲望,这些人被西方意识形态渗透,没有心理防线,法律意识淡薄。”岳刚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犯罪,更不知道会遭受到什么惩罚。

在一位国际关系学院的学生眼中,对国家失去信心,对当前意识形态不认可的人更容易被策反。“对我们来说是很普通的一个数据,很可能就被别人窃取了有关的信息。
当前,法律对于会根据间谍对国家造成损失的大小量刑,轻者处两年至十年有期徒刑,损失较大的,处10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但《反间谍法》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现实中有很多间谍活动,比如,外国间谍情报人员到我国进行非法测绘、拍照等,很多都是通过人民群众的举报发现的。今年1月,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渔民张某在我国黄海近海海域捕鱼作业时,捞获一个不明装置,上面有清晰的外文文字。张某的朋友万某获知情况后,认为事关国家安全,即刻向国家安全机关电话举报。

今年4月10日,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制定了《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提出公民举报间谍的行为,对侦破间谍案件起到重要作用的,最多可获奖励50万元。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了解到,目前有三种方式举报间谍。一是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二是通过信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邮编:100740)三是直接到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在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有专人接待。
同时,因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公民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将依法采取保护措施,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
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实施:最高奖励50万 打击间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