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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宣布永久关闭水滴直播 当公共空间遭遇全民目击 居民隐私谁来保护?

LuYou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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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以第一人称写作,称探访了几家装有360智能摄像头的店铺,而这些店铺并未贴有直播告示,质疑其侵权用户权利。该文章在朋友圈广泛传播,阅读量达到10万+。

360摄像机,水滴直播

在上述文章发布的第二天,周鸿祎12月13日回应称,文章误导读者,混淆视听,有“黑公关”之嫌。他称,该自媒体公号在停更10个月后突然更新,是有人背后指使,并调侃称“这回被黑,肯定是又断了别人财路了。”

但随后风波并未终止,新华社以及《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也相继刊文对类似做法表示质疑。

12月18日,新华社撰文称,自媒体平台上一篇关于公共空间网络直播的文章,把网络直播与个人隐私的矛盾推至风口浪尖。新华社文章质疑,“当公共空间遭遇“全民目击”,居民的个人隐私谁来保护?”

新华社文章提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已达7.51亿。据测算,到今年年底,我国网络直播用户接近4亿,网络直播不断渗透到现实生活中,公民个人信息面临着随时暴露的风险。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是民法总则的明文规定,但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技术也让个人信息权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专家称,此次事件暴露出社会对个人信息权保护认识普遍滞后的问题,商家、平台都需强化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

文章援引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施杰表示,网络直播平台目前还存在“九龙治水”的问题,应尽快确定监管主体,畅通消费者的权利保护渠道;此外,应尽快就个人信息保护单独立法,将当前散见于各个法律法规的条款整合成体系。

《人民日报》昨日也针对水滴直播风波撰文表示,在这一直播事件中,有几个问题需要厘清:

首先,使用智能摄像头的商家是否清晰知晓所拍摄的画面会被直播?这一告知义务应由开发智能摄像头的公司承担。公司回应说其摄像头默认状态是未开启直播功能的,直播是商家自主操作的。言下之意,商家知情。

其次,被直播的公众是否清晰知晓自己处于被直播的状态中?这一告知义务应由使用智能摄像头的商家承担。开发公司说,已经要求商家张贴提示,告知顾客。奈何他们不听啊。

文章写到,即便上述回应成立,这公司就没有责任了吗?直播的画面是否涉及侵犯隐私,公司直播平台应该承担审查义务,如审查直播区域有无明显直播提示,直播提示有无出现在画面中等等。“如果有很多人糊里糊涂被直播,那这和摄像头用户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有关系,和该公司没有尽到监管责任也有关系。”

文章称,必须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作用,随时对可能失控的乱象踩刹车,牢牢勒住技术发展的缰绳。(完)

标签: 360摄像机 水滴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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