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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网络投票已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

ZhangHongYuan

中国企业信息化行业市场前瞻与未来投资战略分析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通知,明确规定凡是涉及学生(幼儿)个人荣誉的各项评选活动,原则上不得采用面向社会的网络投票。6月初,江苏宿迁出台“文明20条”,其中倡议“朋友圈不拉票、不刷屏”。对这些新出台的规定,网友们纷纷叫好,并建议在全国推广。

萌娃评选,才艺比拼,商业排名……曾几何时,种类繁多的网络投票入侵微信,在群聊和朋友圈中疯狂刷屏。调查显示,有45.6%的受访者曾参与朋友圈投票活动,44.7%的人表示绑架式朋友圈投票让人烦恼。

不可否认,网络投票与传统问卷调查相比,不仅能节省印刷费用和人工派发的费用,其系统自动计票的功能,也省去了后期计票的人工成本。在提高投票效率、扩大参与范围、助力公平公正等方面,网络投票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近年来,受利益驱使,网络投票逐渐变了味,背后充斥各种套路和陷阱。有的成了参评者人脉的赛场,有的沦为商家品牌营销的把戏,有的变身刷票机构牟利的工具,还有的成了不法分子盗取个人信息的黑手,甚至已经形成了一条黑色的产业链。

投票前需先关注某个微信公众号,已经成为商家以极低成本营销推广的新宠。参评者为了拿到心仪的名次,在朋友圈和群聊中大量转发投票链接,不知不觉成了商家的“活体广告牌”。

除了让商家赚足眼球,网络投票还给刷票机构提供了诈骗机会。据报道,一位白领妈妈为让孩子拿到某个萌娃评选的头名,先后花6000元找机构刷票,最后却发现上当受骗。还有的投票主办方以防止刷票为由,要求投票人在投票前提供真实姓名、手机号等个人信息,或者获取定位服务、访问通讯录等各种手机权限,最后将收集到的个人隐私信息打包贩卖给不法分子,为精准诈骗提供了“温床”。

变了味的网络投票,亟待对症下药、加大整治。强化对规则制定的监管,加强对投票过程的监督,才能助推网络投票回归正轨、发挥应有功能。

一方面,平台应守土有责,加大对投票链接的审核,畅通举报违法投票链接渠道,从源头把好关,堵住不良投票链接的泛滥;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及时出台管理办法、有效填补制度漏洞,增加网络投票的违法成本,进一步加大惩治利用网络投票敛财的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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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浙江省针对网络投票出台规范性文件,是依据教育部相关精神,结合本省实际作出的。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去年1月,教育部就下发《关于规范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对网络投票进行规范:对于教育系统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针对在校师生所开展的网络投票活动,“除有特别依据,如国家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外,一般不倡导、不支持、不宣传”。

教育部上述通知中,将出台文件背景表述为,部分网络投票活动,“在少数地方和高校呈现泛滥趋势,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师生工作、学习精力,影响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利于良好校风学风的养成”。

对此,教育专家熊丙奇称,教育主管部门针对网络投票出台规范措施,是一种应时之举。在此之前,部分地方和学校将网络投票作为开展评先选优活动的重要手段,广泛动员师生和家长拉票投票,原本自愿性质的投票,成为被迫的“推广”,一度引发不少人反感。此外,一些参与者被裹挟其中,在其他人都拉票的情况下,不得不“卖力吆喝”,客观上造成一种不公平,与投票竞选的初衷相悖。教育主管部门在下发通知后,应当做好时时巡查,保证措施的实施质量,避免沦为纸面空谈。

在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副主任郑宁看来,微信刷票出现利益链条,最主要的负面影响就是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同时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通过采用传销式的投票方式获得高额利益,大家可能会觉得这种方式有利可图,进而竞相采用这种手段,由此会造成扰乱市场秩序的后果。

“社交媒体出现刷票现象暴露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部分活动举办者、参与者盲目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而无视现有法律规定和基本的企业道德底线;第二是监管力度还不够到位,导致违法成本低而收益高;第三是网络平台自身的管理也不够健全和到位。”郑宁说。

对于如何治理,郑宁的意见是落实网络平台的责任,对那些没有尽到监管义务的网络平台进行相应惩处,从而督促网络平台对这种行为进行监管。要加强对公民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网络素养,自觉抵制一些明显收集个人信息的投票行为。相关行业协会也要倡导一种更加合法、公平、科学的投票和评选方式。

“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增加违法成本,减少其收益。具体来讲,可以加大执法力度,另外也可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以及政府部门的快速响应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政府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社会共治的机制,大家共同来治理这个问题。”郑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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