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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首批家庭公租房名单2018年 选房时间公布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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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8日,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申请公租房(2018年度第一批次)终审公示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名单将于10月8日至10月12日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5个工作日。

深圳龙岗首批家庭公租房名单2018年 选房时间公布 重要提示

深圳龙岗首批家庭公租房名单2018年 选房时间公布 重要提示

3422户家庭符合申请条件,此次供应的房源来自丹郡花园102套、远洋新干线君域花园180套、中骏蓝湾翠岭花园一期151套、信义荔山御园16套以及公园里花园三期10套,共计459套。

终审合格名单及选房排位

初审合格家庭3546户,经复核,终审合格家庭3422户。

名单及选房排位号:http://imgbdb3.bendibao.com/szbdb/201810/10/20181010103132_73193.xlsx

选房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

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保证金。

选房地点: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天昊华庭(西门)19栋商业区一楼选房服务大厅。

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选房时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所需证件及资料

选房指引

(一)选房规则

1、请按最终公示的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户型或面积的住房。

2、申请人未按时参加选房的,按以下规则依序补选房:

申请人过号未到(电脑系统叫号,呼叫三次未到)、但在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待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先后补选房;

申请人在安排场次未到场、但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在当日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补选房;

申请人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本批次选房资格。

(二)选房流程

1、签到等候

选房者到达现场后,先在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天昊华庭(西门)19栋商业区一楼选房服务大厅签到处签到,领取《选房通知单》等资料,再到候选区域,等待叫号。

2、呼叫验证

电脑系统将按照排位顺序呼叫(每位呼叫三次),选房者在听到自己的排位号码被呼叫后,应带齐所需证件、资料到验证处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准备预选房。

如果同一个排位号有多人并列时,电脑系统将呼叫抽签,参与抽签的选房者进行摇号抽签;系统将会根据抽签结果按先后顺序呼叫选房者预选房。

3、预选房号

选房者由工作人员指引,在电脑系统中预选房号,最多可预选5个房号。

4、正式选房

当前一个选房者确认完成选房后,工作人员会按排位顺序呼叫下一位预选房者前去正式选房。选定房号后,工作人员即打印《选房确认书》,选房者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确认,即完成选房。

(三)选房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按照选房排期表规定的场次提前半个小时签到,以便提前了解选房操作流程和房源动态。

2、现场选房人应为申请人本人;若申请人本人确不能到场的,可书面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选房,书面委托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并按捺手印;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选房时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3、 为避免人多拥挤,每户申请家庭最多两人进入选房现场。

4、本次选房程序设预选环节,选房者最多可预选5个房号。

5、每户申请家庭选房时间不超过三分钟。房号一经选定并签字确认,不得调换。

6、选房期间,每日22时前,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布剩余房源情况。因选房时间有限,为尽快选到合适的房源,请申请人根据排位情况,结合网上每日发布的房源信息,事先考虑好预选方案。

重要提示

(一)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暂定2018年11月交付使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合格认租申请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但非共同申请人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有关说明详见附件1。

(三)在册轮候人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殊家庭优先选房,同为特殊家庭的按轮候库排名依次选房。特殊家庭包括: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3、经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四)合格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有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累计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

(五)选房期间,每天22时前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布剩余房源情况,请关注次日可选的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情况。

(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政策咨询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三楼330;咨询电话:28589937、28589936、28589935。

标签: 龙岗公租房2018 深圳龙岗公租房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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