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监管趋严,融资环境宽中带紧,燃料传输系统企业如何实现有效投资?

金融监管趋严,融资环境宽中带紧,燃料传输系统企业如何实现有效投资?
海洋垃圾是指海洋和海岸环境中具持久性的、人造的或经加工的固体废弃物。海洋垃圾影响海洋景观,威胁航行安全,并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产生影响,进而对海洋经济产生负面效应。
这些海洋垃圾一部分停留在海滩上,一部分可漂浮在海面或沉入海底。正确认识海洋垃圾的来源,从源头上减少海洋垃圾的数量,有助于降低海洋垃圾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联合国环境署一份新报告称:从废弃渔网到塑料袋,香烟过滤嘴,危害全球海洋和海岸海洋垃圾问题正在愈演愈烈。该报告,第一次进行在全球12个主要海域收集海洋垃圾并进行统计,在世界海洋日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海洋保护协会共同发布。海洋污染物是一个污染变得更糟糕的标志--它由浪费和持续落后的自然资源管理所引起。塑料袋,瓶子和其他物品堆积在海洋中,如果能减少浪费,提高废物管理和循环计划,这一切都将大大减少。
海洋垃圾的危害:
海洋垃圾不仅会造成视觉污染,还会造成水体污染,造成水质恶化。海洋中最大的塑料垃圾是废弃的鱼网,它们有的长达几英里,被渔民们称为"鬼网"。在洋流的作用下,这些鱼网绞在一起,成为海洋哺乳动物的"死亡陷阱",它们每年都会缠住和淹死数千只海豹、海狮和海豚等。
其他海洋生物则容易把一些塑料制品误当食物吞下,例如海龟就特别喜欢吃酷似水母的塑料袋;海鸟则偏爱打火机和牙刷,因为它们的形状很像小鱼,可是当它们想将这些东西吐出来返哺幼鸟时,弱小的幼鸟往往被噎死。塑料制品在动物体内无法消化和分解,误食后会引起胃部不适、行动异常、生育繁殖能力下降,甚至死亡。海洋生物的死亡最终导致海洋生态系统被打乱。
塑料垃圾还可能威胁航行安全。废弃塑料会缠住船只的螺旋桨,特别是被称为"魔瓶"的各种塑料瓶,它们会损坏船身和机器,引起事故和停驶,给航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浩瀚南海碧蓝的海水,洁白的沙滩,良好的生态,令人心碎。然而,快餐盒、塑料袋、渔网等海洋垃圾不时漂浮于海面,污染了美丽的南海。
污染面积
而今,塑料的触角已经从陆地伸向海洋,在太平洋上就形成了一个面积有得克萨斯州那么大的以塑料为主的"海洋垃圾带"。得州是美国内陆面积最大的一个州,约70万平方公里。所以,当科学家提到"那个和得克萨斯州面积相当"的海上垃圾带时,很多美国人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人类海岸活动和娱乐活动,航运、捕鱼等海上活动是海滩垃圾的主要来源。据统计,塑料和聚苯乙烯类制品占海洋漂浮垃圾的90%。专家们认为,海洋垃圾正在吞噬着人类和其他生物赖以为生的海洋。如再不采取措施,海洋将无法负荷,人类和其他生物都将无法生存。
为此,专家强烈呼吁,公众应增强海洋环保意识,不随意向海洋抛弃垃圾,从源头上减少海洋垃圾的数量,以降低海洋垃圾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共同呵护我们的"蓝色家园"。
海洋垃圾清除
清理海洋塑料垃圾的方法可按照区域分为海岸、海滩收集法和海上船舶收集法。其中海岸、海滩收集法要比海上船舶收集法简单许多,因为垃圾一旦进入海洋便会具备持续性强和扩散范围广两个特点,这两个特点加大了海上船舶收集垃圾的难度。同时,海上收集垃圾时对船只的技术要求也很高。船只要能形成高速水流通道,同时还要具备翻斗设备和可升降聚集箱,这样才能将漂浮在海上的塑料垃圾聚集起来。
韩国汉城数字论坛发出声明,将在2016年启动全球海洋塑料垃圾清理行动。数百万吨的塑料进入海洋,影响了大量的海鸟和海洋哺乳动物的生活,对人类健康也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有毒的化学物质(包括多氯联苯和滴滴涕)被塑料吸附,浓度可增加100万倍。全球海洋塑料垃圾清理行动第一阶段业务试点部署,将在日本和韩国之间沿海跨越2000米的水域展开,运行历时至少两年,目标是接近到对马群岛海岸附近。而在未来5年的一系列大规模的任务中,海洋清理行动还将在夏威夷和加利福尼亚之间部署100公里长的清理系统,以清除约一半的泛太平洋垃圾带。
预防原则
在国际法视域下,要积极探索良好的发展机制和管理机制,因此,预防原则具有非常重要的时代意义和价值,作为尊重国家主权以及不损害国外环境原则的根本依据,预防原则也被称为风险预防原则,需要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所为预防原则,就是防患于未然,要积极避免环境污染问题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就要将环境污染问题扼杀在摇篮中,利用科学技术建立更加系统化的处理机制和预防措施。从预防原则的根本诉求出发,在经济活动中开展预防环境污染的管理路径,确保保护环境的管理理念和管理行为能贯穿在整个经济活动中,减少环境污染风险问题对其造成的影响。
1.经济活动要避免对环境和生态体系造成严重的不可逆危害,并且整体活动管理结构和经济运行机制不能有损后续环境维护和修复。
2.要借助科学知识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集中的预判和处理,有效评估其中存在的环境安全风险问题,一定程度上提出解决措施和管理机制。
3.若是经济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要对其进行统一处理,并且要将防患于未然的预判机制作为关键,有效将危害行为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从而解决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4.要利用科学技术减少人类活动对于环境造成的负担和影响,确保能避免不可逆的环境污染问题。
海洋塑料垃圾治理及防治措施分析
2017年12月4日~6日在肯尼亚内罗毕举办的第三届联合国环境大会,海洋塑料垃圾也是会上的热点问题。
在前两届联合国环境大会上强调了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重要性。在第二届联合国环境大会上通过了关于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的第2/11号决议,其中各国政府要求评估有关的国际、区域和分区域治理战略和办法对海洋塑料垃圾和塑料微粒的作用,并考虑相关的国际、区域和次区域监管框架。
根据该决议要求,联合国环境署设立了专家咨询小组,小组向第三届联合国环境大会提交了“防治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评估相关国际、区域和次区域治理战略和办法的效力”的报告(草案稿)。通过分析现有的治理体系,该报告指出国际社会可以有3种选择方案:1.维持现状,继续目前的努力;2.修改现有的治理框架,以更好地处理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3.建立一个多层次的治理方法新国际体系。但专家咨询小组的强烈意见是,第一种方法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报告还给出了选择方案3的可能时间表,建议设立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或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用3年~4年时间完成一项新的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的文书谈判,据政治承诺,新的协议可在4年后生效。
在第三届联合国环境大会上,与会代表热议海洋塑料和微塑料问题,尽管经过磋商,大会并未就备选方案问题达成共识。但与会代表充分认识到海洋塑料垃圾数量庞大并在迅速增加,预计对海洋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动物福祉、渔业、海洋运输、休闲和旅游业、当地的社会和经济的不利影响也会有所增加,并且迫切需要加强有关微塑料和纳米塑料的数量及其对海洋生态系统、海产品和人类健康影响的了解。着重指出要将通过固废减量化和无害环境废物管理作为最优先事项,这在海洋塑料垃圾最大来源的区域特别重要,强调按照相互商定的条件进行技术转让以及调集所有资源是治理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的重要因素,承认在产品和包装中塑料生产和消费不断增加的情况下解决海洋塑料污染问题面临的挑战,并敦促所有国家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在负责任地使用塑料的同时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塑料使用,并促进无害环境替代品的研究和应用。
第三届环境大会强调指出,必须长期消除向海洋排放垃圾和微塑料的行为,并使海洋生态系统和有赖于海洋生态系统的人类活动免受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的损害;敦促所有行为体加强行动,以达成“到2025年,防止和大幅减少各类海洋污染,特别是陆上活动造成的污染,包括海洋废弃物污染和营养盐污染”;鼓励所有会员国根据有关环境中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的来源和数量的现有最佳知识,优先考虑在适当层面制定政策和措施,以避免海洋垃圾和微塑料进入海洋环境;鼓励所有会员国并邀请其他行为体采取行动。
基于国际法的海洋垃圾污染治理体系
从国际法海洋管理工作出发,要积极建立健全完整的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管理机制和管理行为的合理性,并且集中针对海洋垃圾污染问题整合管理流程,提出新的解决思路,秉持预见性管理原则提高环境管理工作的水平,减少后期海洋污染处理成本。
(一)强化区域合作
在海洋垃圾污染处理工作中,要想从根本上提高管理工作的基本水平,就要积极践行管理要求和管理原则,合理性完善管理控制体系的时代价值。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中国、日本以及韩国作为的临海国家,本身就共享一片海洋,因此,海洋污染问题对其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生态环境的恶化受到了各个国家的重视,需要针对实际问题采取相应的行动。也就是说,要结合现状展开深度管理。从19世纪80年代,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逐渐加快,也正是因为海洋经济的高速进步,使得我国临海周围海洋垃圾问题日趋严峻,也受到了国家海洋局的高度关注,随即促成了中国海洋灾害公报、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等的出现,对海洋垃圾进行定期监测和处理,这些直接性反应能有效对环海情况进行处理。
与此同时,日本作为地理位置较为特殊的国家,阻碍了边缘海和大洋之间的水交换,极易出现污染问题,使得沿海渔业资源受到影响,甚至一些水产品已经达到绝迹的地步。与其相对应的就是韩国,国家多数江河都会自西向东直接汇入南海,境内汉江和锦江的污染问题也会对黄海造成严重的影响。从1988年开始,韩国每年要向海洋中倾倒450万吨的垃圾,这严重影响了海洋环境质量。基于此,中国、日本、韩国要建立健全完整的联动化区域合作机制,有效处理环境污染问题,其中,中日环境保护合作协定、日韩环境合作协定等,都是为了有效防治区域环境破坏问题,并且成为保证环境资源可持续性发展的关键。要将发展机制和管理要素作为关键,积极建立以全球性海洋问题为基础的管理体系,确保能在优化区域合作和联动管理效率的基础上,整合管理结构。除此之外,在全球范围内,对于海洋垃圾污染问题的治理工作要将区域内经济效益、区域合作关系以及海洋环境管理水平等作为关键,以此为基础强化协同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目前,较为常见的区域合作路径中,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直接管理的区域海洋项目、非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独立项目是三种基础的管理方针体系。中、日、韩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更加适宜区域内国家发展需求、经济发展水平、意识形态等的管理方针。并且,要保证不同模式都能为区域内治理本海域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保障,促进管理结构的全面优化。例如,北海-东北大西洋海域,更加适宜应用分立模式治理机制,结合不同污染缔结专项公约建立更加系统化的分立管理机制,从而提出针对性的法律制度和管理流程,在维护管理工作实际水平的基础上,也保证了治理效果。
(二)完善国际治理体系
为了有效提升海洋垃圾污染问题处理工作的基本水平,要积极建立健全合理性生态环境管理措施和计划,确保建构国家法律规章制度运行结构,以约束各个国家的管理行为,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基本海洋垃圾污染问题国际治理机制的关键。
第一,要建立健全国际治理价值观,并且引导全世界各个国家能从人类整体利益出发开展相应的管理行为和经济活动。只有秉持正确的全球化价值观,才能合理性构建完整的海洋垃圾污染治理运行方案,确保国际化治理结构的完整性。也就是说,要转变经济发展利益以牺牲生态利益的陈旧思想理念,确保能平衡海洋生态环境和经济活动。另外,要在海洋环境污染问题处理过程中构建完善的国际法体系,落实可行性原则,从而维护人类整体经济利益的根本,优化管理流程的完整性。
第二,要积极建立健全统筹性较好的多边环境协同机制,优化国内法律体系管理要求,要集中强化国际条约管控机制,在维护国家法令管理要素的基础上,整合海洋垃圾污染治理目标,将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作为各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前提。这就需要构建完整的国际法律规章制度结构,由各个国家按照要求执行具体操作,在贯彻落实关键步骤的同时,要借助相应机构对其行为进行集中约束和监督管理。也就是说,维护国际海洋环境的根本在于强化一国履约能力的建设,从制度监管和人员监督两个层面出发,要求各个国家在签署条约后尊重并且建立全程约束机制和监督体系,且签约方面要强化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一些参与过国际环境会议或者是高级行政人员能强化对环境条约的科技背景了解程度。
第三,要尊重国际化和国内立法的匹配程度,我国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少,但是具体履行起来的配套机制却并不突出,因此,在参与国际环境条约制定和缔结后,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匹配处理,优化其时效性。
海洋塑料垃圾治理未能有效阻止塑料进入海洋
塑料在全球范围内以惊人的速度积累,即使在偏远的地方,如南太平洋无人居住的亨德森岛也是如此。在近岸和大洋发现的垃圾有可见垃圾,如工业容器、塑料袋、饮料包装、烟头和塑料碎片等,也有肉眼难以发现的工业塑料原料、个人护理品中的塑料微珠等。
一般而言,海洋垃圾80%以上由塑料组成,不仅对大型海洋动物如海鸟、海龟、海洋哺乳动物和鱼类等产生影响,还对双壳类、沙蠋(蚕)、牡蛎和珊瑚等产生影响。虽然最常见的海洋垃圾对野生动物影响的报道是在生物个体和生物组织水平,专家们认为缠绕、摄入和化学污染对主要的海洋脊椎动物均具潜在影响(包括致死或亚致死)。
粒径小于5毫米的微塑料是需要特别关注的海洋污染问题,微塑料不仅来源于较大塑料的分解,也可直接来源于个人护理品。微塑料在北极海冰、北冰洋和南大洋海水、深海沉积物中的分布等相继被报道,进一步印证了海洋微塑料问题的严重性。
事实上,海洋塑料污染的普遍性及其对沿海经济、海洋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的影响表明,其治理并没有简单的解决办法。尽管在全球、区域、国家和地方层面,采用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来解决海洋塑料污染问题,诸如檀香山战略、欧盟的港口接收设施指令、韩国的渔具回购计划和澳大利亚的幽灵网等,产生了一些令人满意的效果,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地方、区域和全球的海洋塑料垃圾治理仍未能有效阻止塑料进入海洋环境。
国际协议、软法均需加强海洋塑料垃圾管控力度
就国际协议而言,塑料污染所受到的重视与其污染问题的严重性相比较是不相称的,这与国际上高度重视的碳排放和其他全球性污染物如氟氯化碳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有明显的反差。
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具备旨在防止和减轻塑料污染的战略,但尚未形成与该污染问题相匹配的全球范围内的承诺。地方的政策和行动(例如,禁止使用塑料微珠和一次性塑料袋)遍布全球,但只有少数国际文件聚焦于塑料污染,包括《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檀香山战略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新的“清洁海洋”活动。
虽然这些国际战略承认全球污染,但它们并没有具备约束力的承诺来应对挑战。《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Ⅴ确实是专门针对塑料污染的国际协议,禁止船舶在海上倾倒塑料是应对海洋塑料污染非常伟大的第一步。但是,该公约生效以来,随着塑料生产量的快速增长,其排放量也持续上升,海洋塑料污染日趋严重。因为附件Ⅴ仅限于海洋排放,而80%的塑料是从陆地进入海洋。
软法文书一般为全球性声明、指南和其他努力,虽不具约束力但具说服力。目前来看,在全球层面软法主导了应对海洋垃圾的行动,是现有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海洋垃圾是一个全球性的跨界污染问题,无论是公海垃圾的清理方案,还是管辖海域外的污染责任归属,从治理和实践角度来看都是异常复杂的,国际法在减缓和清除管辖海域外海洋垃圾方面尚属空白。因此,目前无论学术界还是管理界,都在倡导建立新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专门应对海洋塑料垃圾问题的国际文书。
有学者指出,国际上在制定碳排放协议领域已有了超过25年的经验,气候变化政策的最新发展可以为全球塑料污染防治政策的出台提供模板。1950年以来,全球的碳排放量和塑料生产量以非常相似的速度增长,但旨在减少和防止进一步塑料污染的政策制定落后于制定并同意限制碳排放的政策。专家建议,海洋塑料污染问题的解决方案的规模和步伐必须与排放的规模和步伐相匹配。
在未来的研究中,要建立全球统一的海洋微塑料观测、分析和鉴定方法,确定全球入海河流和河口系统的塑料垃圾和微塑料通量。他提出,解决海洋塑料垃圾污染问题,需要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系统开展从河流到深海到极地等的海洋微塑料调查、输运及生命周期研究;注重环境浓度水平海洋微塑料的毒理学效应研究,建立海洋微塑料对海洋生物及人类健康的风险评估方法。
专家认为,当前亟待制定阻截塑料垃圾进入海洋的途径,并且研发河流、海洋环境中塑料垃圾的收集、处理技术以及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拦截和降解工艺技术。同时,对涉及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问题的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增补,强调河、湖、湾长制下塑料垃圾的管控职责。我国还应建立完善的海洋塑料垃圾污染公共环境意识教育体系,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激发公众对海洋环保意识。
总而言之,要基于国际法整合海洋垃圾污染问题,构建污染治理的区域化合作新模式,积极整合管理要素和管理要求,从可持续发展路径出发,减少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
我们所消耗的每一片塑料,都有可能流入大海。如果再不采取措施,海洋将无法负荷,而人类也将无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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