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是行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政策的导向性对碳交易相关主体的影响可能是致命性,碳交易相关主体应加强碳交易相关政策的学习及研究,随着政策的变动而调整自身发展业务。中研普华关于碳交易政策的研究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国内碳交易市场的管理体制研究;二是国内碳交易市场政策制定的机制研究。
1.国内碳交易市场管理体制研究
目前国内碳交易的组织形式是中央和地方两极管理体制,已出台政策文件明确了国家和地方各自的管理职权。国家和地方两极职权的分工不同,中央政府确定碳排放权总量和配额的分配方法,地目前国内碳交易的组织形式是中央和地方两极管理体制,已出台政策文件明确了国家和地方各自的管理职权。国家和地方两极职权的分工不同,中央政府确定碳排放权总量和配额的分配方法,地需要说明的是,碳排放的报告与核查(MRV)的指南由中央政府发布、地方政府执行,但这些指南过于原则性,而在原则的解读上,已建立的答疑平台没有很好的解决实际问题,将核算指南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下方至地方,导致地方政府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在交易主体与核算边界的认定以及数据来源上都有操作空间)。这也是目前试点中地方政府对企业配额行政干预的主要手段。
2.国内碳交易市场政策制定模式研究
国家层面碳交易体系的政策制定由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以下简称气候中心)为气候司提供支持。碳交易主要政策的研究制定也有国际资金支持,以课题形式开展:
国家层面的政策制定,与地方试点中遇到的问题相似——只有行业内的机构有能力承担研究课题,但行业内的机构普遍存在利益诉求;又因为碳交易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无利益诉求的单位往往介入不深,无法胜任这些工作。
目前各个地方试点和国家层面的政策研究工作都由同样的少数几家机构作为政府的技术支持单位来主导。对于地方试点,还有少量地方中介(咨询公司或第三方机构)作为意向单位与上述机构合作执行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