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晚,周航和乐视控股、易到互相攻讦。周航指责乐视连累了易到,从易到拿走13亿来发展乐视汽车。乐视回应称这一事件是当时双方协商好的,周航本人也是签字知情的。乐视指控周航“诽谤”,紧接着凌晨1点23分,周航又在微信朋友圈回应:“如果向我泼脏水能解决司机提现的问题,能协调好充值用户打不到车的问题,可以解决司机围攻易到办公室的问题,那好,可以尽管泼多点”,他希望乐视和易到“能够真正意识到并直面易到此刻的困难和问题”。在网络上,显然周航的支持者更多,毕竟,他是站在了用户和网约车司机的角度,代表了他们的利益。而反观乐视,又是面临了一场公关危机。究其根源,还是在于资金链的断裂。
祸从口出,乐视方面不懂规则惹出事端
乐视和易到昨晚为了撇清“未挪用资金一事”,详详细细的说明了周航所指的13亿资金的原委,“2016年11月,在易到单独贷款困难的情况下,乐视控股以名下乐视大厦作为抵押物,以乐视汽车生态内的易到为主体取得的一笔14亿联合贷款中的一部分。当时双方已明确约定,该笔资金用于包括易到在内的乐视汽车生态的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其中,1亿用于易到,13亿用于乐视汽车生态”。乐视还补充说,对上述情况,周航本人不仅知情,也在相关的董事会文件上签字确认,并且易到与乐视控股也已经签订了相关协议。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有细心的吃瓜观众发现问题了。负责公司信贷业务的银行人士表示出事情了,一般房屋抵押贷款都要求说明资金用途,并且务必专款专用。“乐视和易到的行为至少存在贷款被挪用的问题,从银行角度是违反规定的。出现这种情况银行肯定要求提前收贷,或者要求贷款人增加担保或其它增信措施,因为已经暴露风险了”,一位股份制银行一级分行副行长指出。
乐视和银行机构双双受害
律师方面则表示,该事件如何定性,要看当时的合同约定,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廖睿律师指出,“因为乐视实际控股易到,两公司有贷款如何使用的协议。所以用乐视大厦抵押,以易到贷款,贷款实际主要被乐视使用,还构成不了挪用资金罪。不过,此举违反了银行贷款用途管理规定。该贷款用途应该是用于易到公司运营,而非乐视。银行可以督促整改,否则可以提前收回货款。被欠款的司机可以督促易到,尽快收回易到贷款,被控股股东占用的行为,以此让易到正常运转”。
事情被爆出后,又会对乐视造成新一轮的影响。最近乐视负面新闻不断,目前尚不确定这一事情带来的危害有多大。上述银行高管指出,“银行肯定对乐视的信用评级下调,并且对他的贷款采取收贷和审慎的管理方式”,除此之外,银行也受到连累,“大额贷款的用途被挪用是严重违规,银行也要受到监管当局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