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设施建设及村容整治
(1)村主干道建设应进出畅通,路面硬化率达100%。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2)村域内不应有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的现象,水体清洁、无异味。
(3)划定畜禽养殖区域,人畜分离;农家庭院畜禽圈养,保持圈舍卫生,不影响周边生活环境。
(4)规范殡葬管理,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倡导生态安葬。
(5)实施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80%,卫生应符合GB19379的要求。村内无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
2)经济的产业发展
(1)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2)引导工业企业进入工业园区,防止化工、印染、电镀等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企业向农村转移。
3)健康与教育
(1)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建筑面积≥60平方米的村卫生室;人口较少的村可合并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村可不设。
(2)普及学前教育和九年义务教育。学前一年毛入园率≥85%;九年义务教育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巩固率≥93%。
(3)发掘古村落、古建筑、古文物等乡村物质文化,进行整修和保护。
(4)搜集民间民族表演艺术、传统戏剧和曲艺、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族服饰、民俗活动、农业文化、口头语言等乡村非物质文化,进行传承和保护。
(5)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难以自理的失能半失能65岁及以上村民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50%。农村五保供养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集中供养能力≥50%。
4)基层组织建设
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议事规则、村务公开、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管理等制度,并有效实施。村民可通过村务公开栏、网络、广播、电视、手机信息等形式,了解美丽乡村建设动态、农事、村务、旅游、商务、防控、民生等信息,参与并监督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