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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降价再出新招 14省区联合议价进口抗癌药

FanTian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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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陕西省卫计委获悉,陕西省采取多种措施降低进口抗癌药品价格,9月底前49种进口抗癌药品降税后价格降低,其中9月1日降价8个品种,9月5日降价35个品种,9月30日降价6个品种。

自5月1日起,国家对进口抗癌药实行零关税,并对增值税政策进行调整后,陕西省卫计委先后邀请相关部门,与部分进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座谈,对陕西省药品采购平台上的进口抗癌药品采购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要求进口抗癌药品在7月25日前结合零关税和增值税政策调整,重新申报新的挂网价格。

据悉,涉及陕西省采购的45个进口抗癌药品,有35个药品响应了国家降税政策,申请主动降价,与陕西历史挂网价相比,平均降幅12.85%。还有2个药品执行了国家谈判结果,价格也有3%的降幅,有8个药品企业申报因库存量较大等原因申请暂不降价。申报降价的35个药品价格已经正式公示,9月4日公示期满无申投诉的药品,9月5日起各公立医疗机构即可执行新的价格。按陕西省2017年采购量估算,此次降价,每年可减少药费支出900多万元。

近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调整的通知》,降低了14个抗癌药品的价格,与原国家谈判价格相比,降幅在3%至7.8%之间,平均降幅4.86%。陕西省已在药械集中采购网发布了9月1日执行降价的8个药品,还有6个药品将于9月30日执行降价。

据介绍,陕西省还将联合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等14个省(区),对国家公布的抗癌药品清单中的进口抗癌药品(不含国家谈判药品),共同开展专项议价采购,充分利用省际联盟的规模和技术优势,进一步促使进口抗癌药品价格合理回归,减轻患者负担。议价方案将于近期发布,议价工作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并统一挂网执行。

辽宁等14省组成省际进口抗癌药品采购联盟

日前,省卫计委发布《省际联盟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公告》的通知,包括辽宁在内的14个省(区)组成省际采购联盟,共同开展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工作。

公告指出,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海南、贵州、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陕西等14个省(自治区)自愿组成省际采购联盟,共同开展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工作。

公告提出,本次专项采购范围仅限于进口抗癌药品,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抗癌药品清单中的进口抗癌药品制剂为基础,结合国家谈判进展汇总形成。采购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一年。在采购周期内,国家有新的谈判价格或要求的,执行国家要求。

议价价格应参考进口药品零关税、增值税调整等因素合理确定,应不高于全国最低价,与 周边国家和地区医院采购价格差异不能过大,亦与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国产厂家药品的价格差距不能太显着。

公告明确,对拟中标品种、价格和生产企业在议价省份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议价省接受申投诉,并进行查证,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建议后报联盟采购办公室审定。公示结束后,联盟各省药品采购平台执行采购结果。

联盟专项采购工作所有公告、信息等依托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相应端口发布,联盟各省 (自治区)同时在本省(自治区)药品采购平台转发。

省际联盟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的企业申报、资料审核依托陕西省采购平台开展。2018年9月10日开始网上正式申报,网上申报资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17时。

标签: 医药 抗癌药 进口药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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