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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票支持退改签 还需尽快落实!

WuY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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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8日上映的影片《后来的我们》,曾深陷“退票门”事件,该片大规模集中性的退票现象引起各方关注,退票数量达38万张,涉及票房1300万元。当时猫眼和淘票票被迫暂时关闭票务退改签业务。由于猫眼在该片投资发行中承担多个角色,成为舆论中心,并引发业界对于规范“退票”行为的大讨论。

火车票、飞机票能退票、改签,一直以来,电影票却遵循着“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行业铁律,这也成为观众心中的一个“痛点”。如今,这一被诟病为“霸王条款”的规定将被修改。

9月18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保障观众合法权益,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下发《关于电影票“退改签”规定的通知》,并敦促第三方售票平台以及影院等各方尽快落实。

《通知》明确指出,各方制定的“退改签”规定,要简化手续,优化“退改签”流程,“充分体现公平合理、亲民便民的原则”。

《通知》还要求,全国各影院须在大堂醒目位置公示购票“退改签”须知,以保证观众提前了解相关“退改签”规定。

此外,无论第三方售票平台还是影院或自有APP在制定电影票“退改签”规定时,《通知》都指出,要明确“是否同意退改签,或什么样的情况下允许电影票退改签”,对于同意“退改签”的,还应在规定中明确相关“服务流程”和“服务电话”。

《通知》提醒各方,尽快落实相关规定。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全国电影市场专项治理办公室和各省(市、自治区)电影发行放映协会、电影行业协会将对通知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正是基于这个原因,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才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无理由退货”,可以看做是“后悔权”的生动映照与落实。

电影是特殊产品,进入院线放映接受顾客选择,就与一般商品本质上并无二致,只不过一种是精神享受,一种是物质体验,两者都能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因此,影院也应该尊重消费者的后悔权,让他们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真正体验到消费的快感,而不是拿消费者是“上帝”忽悠他们。


标签: 电影票支持退改签 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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