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条突如其来的政策通知搅动了整个房地产市场。
9月21日,广东省房地产协会向各副会长单位下发《关于请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有关意见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拟订了“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调整”的材料”,建议降低预售制带来的高杠杆效应,逐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全面实施现售。材料将于9月25日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由此,整个市场都在传闻“广东酝酿取消商品房预售制”。
21日晚间,据中国经营报报道,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相关人士表示,向广东、湖北、四川等各地下发逐步取消商品房预售、全面实施现售征询意见情况并不属实——“没有,该情况并不属实,具体我们也在调查处理当中,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业内人士表示,市场或过度解读了广东省房地产协会的这一通知,尽管近年来房地产预售制度的弊端逐渐显现,但在目前房地产行业严格调控、房企资金压力普遍较大的背景下,预计短期内尚无法取消预售制度。
是否调整仍在研究论证阶段
商品房预售制是国内现阶段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基石之一,已经运行了25年。
商品房预售制,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受买者,并由受买者支付定金或房款的制度。
这一制度借鉴于香港楼市的“预售楼花”,并在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随后《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中予以明确,并被广泛运用。
记者了解到,本次《通知》的背景是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向广东、湖北、四川、江苏、河南、辽宁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论证并对已取消下放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的函》,其中要求,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进行深入研究,无论建议保留或取消,均需提出相关理由和措施。
9月21日,发布《通知》的广东省即为此次被下发评估函的省份之一。
有地产人士对记者表示,从网传的公文函件来看,本次向多省征询的是,在国务院大力推行的“放管服”及简政放权背景下,商品房预售制度行政许可是否要保留或取消,取消预售制度仅为广东省房地产协会的建议,市场存在过度解读之嫌。
多位房企人士认为,市场或过度解读了这一信息,但目前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并非没有改进空间,而且个别地区已经开始开展实施现房销售的试点。
广东省房地产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就上述事宜回应称,“协会确实拟订上述通知内容,但是目前还处于内部讨论阶段,相关内容只是拟订,不知道为何传播到网上。接下来,这会还会就此事发布消息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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