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亳州市土地使用税的标准等级是什么?
据了解,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安徽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毫州市的土地使用税的标准等级也发生了改变,那么具体标准等级是什么?

一、亳州市土地使用税的标准等级
1、市区
一等土地12元/㎡。征收范围为市区核心区域,具体包括涡河以南、药都大道以北、西一环以东、铁路以西。
二等土地10元/㎡。征收范围为市经济开发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亳州工业园区(现更名为亳州谯城经济开发区,下同)。
三等土地8元/㎡。征收范围为以上核心区域、市经济开发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亳州工业园区以外的市区。
四等土地6元/㎡。征收范围为郊区、谯城区建制镇、古井产业园区、古井配套产业园区、古井生态产业园区。
2、涡阳县
一等土地:12元/㎡。征收范围为城关街道、城东街道、城西街道、涡北街道。
二等土地:10元/㎡。涡南镇、煤矿占地。
三等土地:8元/㎡。高炉镇、义门镇、楚店镇、石弓镇、龙山镇、青疃镇、高公镇、店集镇、临湖镇、公吉寺镇、标里镇、陈大镇、新兴镇、牌坊镇、马店镇、曹市镇、花沟镇、丹城镇、西阳镇。
3、蒙城县
一等土地:12元/㎡。征收范围为涡河以南的属于县城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
二等土地:10元/㎡。许疃煤矿矿区、涡河以北的属于县城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
三等土地:8元/㎡。立仓镇、乐土镇、三义镇、篱笆镇、坛城镇、板桥镇、岳坊镇、楚村镇、马集镇、双涧镇、小涧镇、许疃镇等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的土地。
4、利辛县
一等土地:12元/㎡。征收范围为县城规划区内栖鹭河以西,世纪大道以东,淝河南路和阜蒙路以北,诚信路以南范围内的土地以及板集煤矿工矿区范围内的应税土地。
二等土地:10元/㎡。征收范围为城关镇辖区内,县城规划区除一等土地以外的应税土地。
三等土地:8元/㎡。征收范围为疃镇政府、张村镇政府所在范围内的应税土地。
四等土地:6元/㎡。征收范围为江集、胡集、王人、王市、马店孜、西潘楼、望疃、展沟、孙集、汝集、巩店、永兴、旧城、中疃、大李集、程家集等镇政府所在地范围内的应税土地。
根据最新消息,毫州市市区和谯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已按12元/㎡、10元/㎡、8元/㎡、6元/㎡调整完毕,预测每年将减少土地使用税收入约3000万元。涡阳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已按8元/㎡、6元/㎡、4元/㎡调整完毕,预测每年减少土地使用税收入约2600万元。蒙城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已按9元/㎡、7元/㎡、5元/㎡标准调整完毕,预测每年将减少土地使用税收入约2800万元。利辛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已按8元/㎡、6元/㎡、4元/㎡、3元/㎡标准调整完毕,预测每年将减少土地使用税收入约1200万元。
二、此次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依据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和《安徽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相关规定,我省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适用税额幅度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大城市1.5至30元;中等城市1.2至24元;小城市0.9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至12元。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
同时,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6号)规定,各市、县政府在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范围内,重新优化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降低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报省税务部门备案后实施。
土地使用税折上折 山东撑民企促创新
“围绕打破各种各样‘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山东正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拓宽民营经济发展领域。”16日,在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关兆泉对《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他表示,在前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基础上,省属企业再筛选93个优质项目,引进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发展。
关兆泉说,为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地位,对具备相应行业资质的民营企业,参与政府主导的重大建设项目时,不得设置初始业绩门槛。并且抓住当前国家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有利契机,择优选择一批高速铁路、机场、港口项目开展社会资本投资示范,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建设运营。为大力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资本深度融合,《意见》明确,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优质企业、优质资产、优质资源,对民营资本不设准入门槛、不限持股比例、不限合作领域。
在前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基础上,山东省属企业再筛选93个优质项目,引进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发展,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股权合作、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军工科研院所、军工企业改制重组。“跨省、跨境并购后在山东注册的企业,所在地政府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关兆泉指出,民企500强、上市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并购重组时实际发生的法律、财务等中介服务费用,各地可在并购成功后给予50%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意见》中还涉及多项减税政策。“自明年起,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原则上下调20%。”山东省财政厅税政处负责人陈伟表示,“在此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差别化政策管理,其适用税额按照调整后税额标准的50%执行,相当于现行税额的4折,这在全国范围内也属于较低税负水平,对引导山东民营经济加快技术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此外,明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将货运车辆(包括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车船税税额减半,进一步减轻山东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在印花税方面,自今年10月1日起,山东已大幅下调企业6类合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征收比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企业间的经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