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农村的老房子怎么办?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WangYu

抓住机遇,加快发展!麻类种植行业更需要变中求稳,难中求易!

土地确权后农村的老房子怎么办?农房会归谁?

随着土地确权工作即将结束,预计2019年将会全面取消农业户口,我不是农业户口了,那我的地怎么办?房子怎么办?农房归谁?

首先我们要知道宅基地上的农房和宅基地归属权是,宅地基虽然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但宅地基上的农房却是属于农民朋友自己的,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简单点来说就是只要房子还是属于您的,那么房子所占用的宅基地依旧归你使用,但如果房屋破损不存在了,那么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回收。

同时关于宅基地农房还有一个特别需要注意的就是,当房屋的子女将户口迁出农村的,在他们的父母去世后,房屋及房屋产生的一定收益他们仍旧可以继承,但宅基地却是不能的,而且由于他们的子女不是农业户口,因此对于所继承的房屋也是不能进行翻修和修建的,只有慢慢等房屋破损倒塌后,由村集体收回其宅基地。

农村户口迁出后,房屋如何处理?

户口迁走了,房屋还是完好无损的:虽然说农民朋友的户口迁走了,当房屋还是完好无损,房屋依旧还是您固有的资产,虽然不能进行修建,但还是可以继续使用这宅基地,如果需要处理,您可以通过推出宅基地,领取相对的补贴金额,或者将宅基地流转给其他人,只要从村集体将宅基地分给他就可以了,又或者等房屋倒塌后,宅基地被回收,但具体的还是得看您选择哪种处理方式。

户口迁走了,房屋已经破败倒塌的:房屋已经破败倒塌后已经没有什么经济价值了,这种情况的房屋是不能进行重新修建,再加上现在农村很多地方都开始进行空房整顿了,如果您的房子没有什么历史价值,将会面临着拆除,相对的宅基地也会被回收,归集体所有。同时对于户口已经迁出去的,房屋在倒塌两年没有进行修复的,村集体也是有权利直接收回您的宅基地的,这一点农民朋友们需多多注意。

自己户口迁出,父母户口仍在农村的:虽然现在很多人都将户口迁出农村,但有的老人舍不得,对于那些农村老人户口还在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又在老人手里的,按照宅基地“按照一户一宅”的使用原则,父母仍旧还是村集体的成员,因此依旧还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重新修建房屋,那么宅基地就可以一直使用着了。

户口迁出后,遇到的拆迁补偿问题:如果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您手上,而您又将户口迁出去的,那么自然就不属于村集体的成员了,对于宅基地的占有赔偿是无法领取的,但如果您的房屋没有破损倒塌,还有经济价值,那么您可以领取相应的房屋补偿。

宅基地归谁?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受使用集体土地的权利,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只有农村户口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对于那些没有和父母分户的,农民将自己的户口转出去后,将不再享有在基地使用权,但他的父母依旧还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而对于那些全家集体将户口迁出的,他们将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同时他们的宅基地还会被集体收回。

现今我国对农村宅地基管理越来越严格,相关的政策也不断完善中,农业户口转出后的宅基地和农房管理,即保证了广大农民朋友的基本利益,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政策。

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有的土地权属争议,如处理不及时,矛盾还会进一步激化,甚至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在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样在工作中就不至于带来被动,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立于不败之地。以下就是有关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的介绍。

一、不同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1、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3、土地行政争议

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二、土地确权争议的处理方法。

①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②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③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④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农业行业市场需求与发展前景如何?怎样做价值投资? 专家在线答疑

农业 土地确权 老房子 土地权属争议

相关阅读

竹木家具行业发展机遇大,如何驱动行业内在发展动力?

竹木家具广告

2019-2025年版竹木家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农村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土地确权结束后可以盖房吗?

农业

农村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土地确权结束后可以盖房吗?

农村土地流转指的是什么?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着力点

农业

农村土地流转指的是什么?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着力点

今日全国玉米价格 上海1980元/吨

今日全国玉米价格 上海1980元/吨

农业

全国豆粕价格最新行情 山东豆粕多少钱一吨?

农业

全国豆粕价格最新行情 山东豆粕多少钱一吨?

今日全国生猪价格 安徽11.95元/公斤

农业

今日全国生猪价格 安徽11.95元/公斤

土地确权后会拥有土地使用证吗?土地确权对农民有哪些影响?

农业

土地确权后会拥有土地使用证吗?土地确权对农民有哪些影响?

2019年土地还能确权吗?土地确权对农民有哪些影响?

农业

2019年土地还能确权吗?土地确权对农民有哪些影响?

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是什么?老人去世土地确权归谁?

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是什么?老人去世土地确权归谁?

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