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业去传统因子迫在眉睫,房地产基金拥抱互联网才能转型升级并获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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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2015年3月1日落地实施。
2016年1月21日, 中国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等各种不动产权利的登记都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
2017年4月,国土部办公厅印发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在确保登记资料移交到位、人员划转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
不动产登记的性质
不动产登记的性质,是指不动产登记行为的法律属性。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性质,大致有三种学说:
(1)公法行为说。
(2)证明行为说。
(3)司法行为说。不动产登记并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其本质应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
不动产登记的权利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提到,2019年底前,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10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办结。2020年底前,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通知》提出了三项主要任务。一是推动信息共享集成。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集成机制,打破“信息孤岛”。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加强协同联动和信息集成,2019年底前实现互通共享。能够直接通过共享交换平台提取的材料或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加快存量数据整合与质量提升,开展地籍测绘等补充调查工作,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政府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有序衔接。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实现服务企业和群众零距离。
二是推动流程集成。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集成业务流程,在政务服务大厅或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各相关办理事项,实现信息化技术支撑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取消不必要环节、合并相近环节,将登簿和制证环节、缴费和领证环节合并,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办理中,公示与审核环节并行开展。精简申请材料,优化测绘成果获取方式。能够直接提取利用测绘成果的,不得另行要求当事人开展测绘和权籍调查。
三是推动人员集成。不能马上实现信息共享集成和流程集成的,可通过集中办公实现便民快捷。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各相关办理事项、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人工分发各相关部门分别办理,同一个窗口发放办理结果。
目前开发区的不动产业务办理,又处在何种水平?
记者了解到,开发区企业买卖存量房通过综合服务窗口办理的,办结缴税和登记的时限压缩为2个工作日。而从去年4月1日起原规定的当日办结和10个工作日办结两类办理时限按照登记类型,开发区就已经调整为当日办结和5个工作日办结。将缴纳登记费和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合并为同一环节,让企业、群众只跑一次。
除了北京市最新发布的各类新政,开发区发挥区域优势,在落实“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开通“一窗办理”综合服务窗口时,将全市推行的交易、税务、登记“三合一”变为开发区的“二合一”,压缩办理时限,收费发证窗口合并,实现同步受理,同步审核,当日办结业务受理完成后3个小时发证。针对四大主导产业及上下游产业重点企业,房地局还出台了重点企业服务政策,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等业务时,加强政策咨询、压缩办理时限,优先做好服务,营造开发区良好的营商环境。
此外,据介绍,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大厅是全国首家可以“查封登记”网上办理的大厅,大厅与辖区公安建立联动机制,如大厅发现假证后立马报警处理,同时没收假证,确保安全健康的营商环境,多举措加强服务供给,实行不限号、延时服务,与此同时,组织区内企业和经纪机构举行专场培训,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
不动产登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重要的商业活动,涉及到不动产登记人财产合法权利的保护,涉及到市场经济交易效率的提升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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