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业去传统因子迫在眉睫,养老服务机构拥抱互联网才能转型升级并获得提升!

行业去传统因子迫在眉睫,养老服务机构拥抱互联网才能转型升级并获得提升!
制造业等行业税率由16%降至13%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由10%降至9%,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实行加计抵减……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此前表示,此轮增值税改革减税规模将超过1万亿元。
三档税率调整涉及哪些行业?
根据新规,4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
其中,适用9%税率的行业包括: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税率则保持6%不变。
随着增值税税率下调,出口退税税率也将同步下调。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同时,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还提出,将设置3个月的过渡期,在6月30日之前,符合相关情况的外贸企业仍可按原出口退税率退税。
进项税抵扣范围扩大
值得注意的是,3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并把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增加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抵扣链条越完善,重复征税就越少。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中国增值税税负较高,除了税率高之外,主要是企业进项税抵扣不充分,包括一些项目不允许抵扣,实际上增加了企业税负。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指出,这意味着此前不能抵扣的公司员工出差机票、火车票等都可以纳入抵扣范围,对企业是一大利好。而不动产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进一步增加了企业当期可抵扣进项税,还简化了会计核算,仅这两项预计能给企业减税约千亿元。
不过,对普通旅客而言,一般很难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此,公告明确,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而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进项税额有专门的计算公式。例如,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加计抵减
此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也将引入加计抵减政策。对6%一档增值税税率虽保持不变,但为防止因进项抵扣减少而税负上升,公告明确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即上述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该政策将从今年4月1日实施至2021年底。对于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其销售额比重按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实际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经营期的累计销售额计算。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其销售额比重按照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累计销售额进行计算。
在申报过程中,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一家文化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服务业,税率并没有降低。但在公司的其他业务方面,例如产品发行,已经从10%降到了9%。同时,随着多个行业的税率降低,该公司在对外支付的成本费用上也有所下降,为公司节约了现金流。此外,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抵扣政策,也为企业降低了税负。
留抵退税
对于此前国常会提出的“对政策实施后纳税人新增的留抵税额,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公告明确,将于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逐步建立期末留抵退税制度是完善增值税制度的重要举措。期末留抵,是纳税人已缴纳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公告明确,对降低税率水平后纳税人新增的留抵退税,按条件予以退还。
这次留抵退税,是全面试行留抵退税制度,不再区分行业,只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规定的条件,都可以申请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相应计算公式为: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需要指出的是,此次退税只针对增量部分。所谓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对增量部分给予退税,一方面是基于鼓励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考虑,另一方面是基于财政可承受能力的考虑,若一次性将存量和增量的留抵税额全部退税,财政短期内不可承受。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指出,此次改革采取对存量和新增留抵分类处理的方式,正是为了逐步建立期末留抵退税制度,从而扩大改革受益面,激发企业更大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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