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业集中度在不断提升,不进则退。房地产代理情报分析把握有力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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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发布《关于房屋租赁备案的重要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提示》指出,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以积分落户为名,虚构本市住房租赁合同并从中牟利,该行为为违法违规行为。
《提示》声明,如虚构住房租赁合同的行为被查实,有关部门将注销备案;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或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助申请人弄虚作假的,终止其与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的系统链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提示》规定,如虚构住房租赁合同的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则将对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依据积分落户政策有关规定,取消相关申请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
据了解,北京市于2019年5月22日启动了2019年的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在北京市的积分落户政策中,申请人连续居住本人及配偶单位宿舍或租赁住所累计满一年的,按0.5分积,2017年1月1日(不含)以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2017年1月1日(含)以后的在京租赁住所信息,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业内人士介绍,一些房产中介机构通过伪造房屋租赁合同,与非法的所谓落户中介合作,为其客户提供违法备案合同,从而获取租赁积分,并收取高额费用作为回报。
《关于房屋租赁备案的重要提示》内容如下:
关于房屋租赁备案的重要提示
近期,有市民反映,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以积分落户为名,虚构本市住房租赁合同并从中牟利。在此提醒用人单位和申请人注意: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号)规定:“租赁当事人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对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查。”虚构租赁合同进行租赁备案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注销备案;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或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助申请人弄虚作假的,终止其与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的系统链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市积分落户工作强调诚信原则,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住房租赁备案违法违规行为的稽查。请广大市民予以监督,发现有中介机构、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可向市住建委举报,市住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举报情况进行查证,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经查证属实的,将对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依据积分落户政策有关规定,取消相关申请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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