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经济基本面稳定,但动力和质量较为不足,日化用品行业发展如何受限?

中国经济基本面稳定,但动力和质量较为不足,日化用品行业发展如何受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今已整整5个月,相对于2018年年底《电商法》实施前代购圈内的紧张和谨慎,个人代购似乎正在回潮。
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通过电子行为设立、变更和消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政府调整、企业和个人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通过信息网络所产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种商事交易关系,以及与这种商事交易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政府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电商法》保护谁的权益?
1、搭售须有显著提示
针对这样的恼人搭售,电商法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2、保证押金顺利退还
针对押金退还难的问题,草案三审稿增加了如下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3、向“大数据杀熟”说不
草案三审稿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个人信息保护有待加强
草案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对此,在分组审议中,不少委员建议应进一步完善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
“猜画模式”渐行渐远
随着6月的到来,《电商法》实施已近半年。近日,有消费者表示,自己朋友圈内的代购消息依旧频繁,甚至比《电商法》实施前更加“猖狂”。“本以为《电商法》实施后朋友圈可以消停一段时间,但没想到代购和微商依旧不止。”侯女士说道。经过调查后发现,侯女士所诉事情不是个例,不少消费者都表示,朋友圈中的代购还在正常运营。从一名留学生得知,目前,国外代购在留学生群体依然火爆,不少人从中挣取“代购费”,该学生表示,《电商法》的出台似乎对这部分学生群体约束不大。
《电商法》正式颁布之初,不少代购和微商都眉头一紧,此前个人代购和微商因不受法律规范,且门槛低、回报高,吸引了众多个人和小微企业入局。根据智研咨询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微商从业人数就超过了2000万人,预计到2024年我国微商从业人数将达到5200万。如此庞大的人数使代购行业快速“野蛮生长”,从而滋生出许多问题,例如偷税漏税、贩卖假货、泄露个人信息等。
2019年1月1日《电商法》的实施,给代购行业当头一棒,当时不少消费者的朋友圈进入了“猜画模式”,代购们在那段时期想尽一系列办法绕过趋严的监管,通过语音、图片、外国文字甚至手写画的形式发布代购信息。当时甚至有人传出,微信将启用限流和降权,朋友圈微信可能只有部分人可见,限制代购们的流量,但后来的事实证明,这只是代购们的猜想。
监管难度大
不过,代购的确受到法律约束,《电商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天津世川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昊认为,《电商法》中所指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了个人代购和微商等群体,从法律角度来看,无论代购交易额大小,依托微信、电商平台等渠道进行代购活动的群体,都应该被纳入监管范围。此外,《电商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苏昊认为,“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中对于交易额的界定是个人代购的争议焦点,这也是部分代购认为自己无需办理营业执照的依据。
同时他表示,即使代购人被纳入监管范围,监管难、涉及部门多等问题也成为代购和微商群体难被“控制”的原因。“怎么监管、谁来举报、谁来判定代购人是否违法都是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此外,如何罚款也是一大难题。”苏昊表示。
不过就在5月初,《电商法》实施后首部监管细则出炉,监管的控制力在加强,北京亿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认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比原来的条款更加细致,对于经营者的合规性要求更强。而从监管角度来说,征求意见稿在原“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这一纲领性要求上加入否定性规范,即“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并且在申请登记的过程中予以强调,要求“应当依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企业化代购还需观察
但在奢侈品中国联盟荣誉顾问张培英看来,现阶段个人代购现象依旧频繁是由于该群体暂未形成庞大利益链,不会触及贸易产业链,所以相关部门对其监管力度不大。“其实,代购在消费者端看似火爆,但对整个行业的影响微乎其微。”
实际上,《电商法》的出台除了在个人代购市场引起风波,还对从事代购的群体有所影响。从事奢侈品贸易多年的君龙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郭章龙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商法》的出台有利于企业化、合法化的代购群体。他表示,在《电商法》的影响下,奢侈品行业的代购变得有法可依,在此基础上,可以利用部分法律优势,进一步扩大交易量。在郭章龙看来,合法化的“代购公司”相比个人代购更有保障,以奢侈品为例,个人代购无法保障货品的真实性,不少消费者通过所谓的个人代购买到假货,但代购公司拥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虽然价格略贵于免税商品,但比国内专柜价格还是便宜许多。
但张培英认为,目前这种企业规范化的公司发展前景有限,因为这些公司是在重复之前的路,在奢侈品领域一直有相关采购流程,并将商品进口至中国,随着时代的改变,曾经“易买易卖”的红利已逐渐消散,这些海外新成立的代购公司,在价格方面也不会具备太多优势,未来还需继续观察。
如何应对2019年新形势下中国日化用品行业的变化与挑战? 专家在线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