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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董明珠要造车的新闻让很多人关注,那你知道董明珠造车的最新消息怎么样吗?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银隆新能源于11月13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是3666.7568万元。董明珠投资的珠海银隆旗下的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银隆新能源”)将原因归结于其原实控人魏银仓。2018 年11月,董明珠控告魏银仓及其合作伙伴孙国华等人涉嫌骗取国家财政资金及侵占公司利益等多个罪名,涉及总金额逾七亿元,该案已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同时,董明珠还起诉魏银仓、孙国华、银隆集团等三起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诉请总金额逾七亿元。
银隆新能源成被执行人是真的吗
据了解,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消息指出,银隆新能源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所以说银隆新能源成被执行人是真的。
被执行人会有什么影响
被执行人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而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
被执行人一般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3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赖信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规定,经营范围由商事主体通过章程载明,不属商事主体登记事项等。
2019年9月1日,2019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榜单发布,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名列第481 位。
2019年10月22日,“2019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榜单”发布,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位列第95位。
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对新能源相关领域技术的研究开发;锂离子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生产、销售;混合动力、纯电动车动力总成、电机、电源管理系统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汽车(不含小轿车)销售。
以上就是董明珠造车再遇坎 银隆新能源成被执行人是真的吗的相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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