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学步车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报告
事实孤儿纳入保障
父母没有双亡,但家庭没有能力或没有意愿抚养的儿童,均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即通常所说的事实孤儿。据不完全统计,事实孤儿在全国有50万名左右。因名义上父、母尚在,事实孤儿难以获得与孤儿相同的保障,为解决这一困境,在多部门的联合推动下,相关国家政策逐步出台,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全国所有事实孤儿将全面纳入保障范围。
事实孤儿的范围
一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独立生活的孤儿,以及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就读和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孤儿;
二是父母一方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二级以上重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另一方失踪、弃养或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二级以上重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是父母失踪或者弃养两年以上,查找联系不到父母信息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四是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未成年人。
相关政策
2018年2月,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联合公安、法院、民政局等9个单位,会签《关于“事实孤儿”关爱和保护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事实孤儿”的范围,细化相关部门职责,为“事实孤儿”学习生活提供便利。截至10月底,泰兴市检察院已帮助8名孤儿解决困难。
福建省民政厅公布了最新制定的《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规定,因父母一方被强制戒毒、正在服刑、患精神疾病、二级以上重度残疾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另一方失踪、弃养等情况而导致的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首次被纳入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
保障标准方面,新《办法》明确的基本线与旧《办法》一样,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6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不过,我省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适当提高标准。根据规定,孤儿基本生活费不计入家庭收入,不影响其家庭其他成员继续享受城乡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政策。此外,开展委托监护或者家庭寄养的劳务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县级财政另行安排,不得从孤儿基本生活费中列支。
今年7月,民政部、最高法、最高检等12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将于2020年全面实施,这意味着全国50万名“事实孤儿”将可领取生活保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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