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中国私人银行服务行业市场前瞻与未来投资战略分析报告
受疫情影响推迟的2019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今起开始办理!今天起,大家就可以使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年度汇算,完善个人信息后,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快来操作看看你退了多少钱税费?据悉,2019年起,我国开始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也就是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按年算账、多退少补。那么,个税汇算清缴办理流程是如何的呢?个税汇算清缴中相关问题解答。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流程
流程如下: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登陆——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我已阅读并知晓——提交申报。
个人所得税汇算是什么?
指的是在居民个人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进行“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规定:“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如果当地开通了个税APP个人所得税汇算功能,那么可以直接在个税APP上进行申报哦。
其中,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情况为: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不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情况为:
1、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要办理;
2、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高低,也不需要办理;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纳税额一致;
4、纳税人自愿放弃退税。
个税汇算清缴申报是个人还是单位
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以纳税人个人为申报主体,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由于汇算清缴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一般来说,如果由扣缴义务人,也就是单位的财务人员办理,会大大增加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和压力,而且单位的财务人员也没有义务为每个员工承担相应的纳税风险,因此,将这一块工作委托给专业的机构更为现实一些。
但不论是个人进行汇算清缴,还是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扣缴单位代为汇算清缴,均须纳税人个人签字确认,以明确法律责任。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将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注意:
汇算清缴退税不加算利息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可见,新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次预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时,对纳税人依法多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在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时不可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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