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中国日化包装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
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暗示有医疗作用是什么意思?药用化妆品还有市场吗?6月30日,国务院公布化妆品监管条例,其中规定: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报告化妆品新原料使用和安全情况的,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化妆品新原料注册证或者取消化妆品新原料备案,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 在我国境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者人工原料为化妆品新原料。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妆品新原料,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使用;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应当在使用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科学研究的发展,调整实行注册管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范围,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申请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或者进行化妆品新原料备案,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注册申请人、备案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新原料研制报告;(三)新原料的制备工艺、稳定性及其质量控制标准等研究资料;(四)新原料安全评估资料。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负责。
第十三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化妆品新原料注册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转交技术审评机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评,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审评意见。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审评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要求的,准予注册并发给化妆品新原料注册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投入使用后3年内,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每年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新原料的使用和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问题的化妆品新原料,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注册或者取消备案。3年期满未发生安全问题的化妆品新原料,纳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第十六条 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化妆品的功效宣称、作用部位、产品剂型、使用人群等因素,制定、公布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
第十七条 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020年化妆品行业发展前景趋势及市场规模
数据显示,2012-2017年间全球化妆品市场呈现出一定的波动性,2012-2014年间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化妆品行业整体增速较低,2015年由于欧元区需求持续不振及主要化妆品市场之一巴西出现大幅经济衰退,全球化妆品规模同比下滑,降幅达到7.3%。
近两年全球经济有所回暖,带动化妆品消费反弹。2017年全球市场规模达到4649.42亿美元,同比增速达到5.3%。同一时期,中国化妆品市场增速始终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017年化妆品市场规模达到3616亿元,同比增速达到9.6%。
图表:2015-2018年化妆品行业行业市场规模统计

数据来源: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
全球日化用品市场中,护肤品所占比例最大,达到26.75%,其次是彩妆、护发用品、香水等。亚洲消费者对于护肤品类需求更为显着,尤其是美白类产品。2017年全球化妆品品类中护肤品占比最高,其余品类分布比较均匀,基本占比都在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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