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中国智慧城市建设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
为保障房企有序发展,落实房地产融资新规,8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重点房地产企业座谈会。会议提出:企业需于9月底上交降档方案,包括一年内如何降档、三年内如何全面完成符合“三条红线”的调整。若未达标,监管层将要求金融机构对相应房企的全口径债务进行限制。据有关人士透露,2021年1月1日起全行业将全面推行相关规则。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会议基调是以座谈为主,监管层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几家大型房企的座谈,了解相关情况。但当日并未提出具体的要求,也未公布相关政策执行的时间表。所谓“9月底前提交降负债方案”的说法,尚未得到当事各方的证实。据了解,“降负债”是座谈会上传达出的主要信号。监管层希望通过房企的降负债,来控制金融机构的风险,并维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与会房企都要降负债。
房企融资新规主要侧重哪些方面?
据悉,此次明确的融资管理规则是此前业内多次传闻的“三条红线”:房企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70%;房企的净负债率不得大于100%;房企的“现金短债比”小于1。此外,拿地销售比是否过高、经营性现金流情况两个方面也将作为监管机构考察的重要指标。
“控债方式则是根据企业在上述监管指标的具体情况分类进行管理,共分为四档。”有关人士表示,若上述三项指标全部“踩线”,有息负债不得增加;若指标中两项“踩线”,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不得超过5%;若只有一项“踩线”,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可放宽至10%;若全部指标符合监管层要求,则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可放宽至15%。
此次参加会议的房企包括12家,分别是碧桂园、恒大、万科、融创、中梁、保利、新城、中海、华侨城、绿地、华润和阳光城。
8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重点房地产企业座谈会,研究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会议指出,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增强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市场化、规则化和透明度,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会议强调,市场化、规则化、透明化的融资规则,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形成稳定的金融政策预期,合理安排经营活动和融资行为,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也有利于推动房地产行业长期稳健运行,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房地产业的增长不仅可以拉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拉动了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在我国现有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融资可以采用银行、信托、上市、基金等多种方式。但各种融资方式均有一定局限性,这也催生了一个新产业的繁荣—融资服务。
(一)银行贷款
一直以来,银行贷款一直是房地产企业经营发展的支柱。数据显示,200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资金中银行对开发商发放的贷款占23.86%,企业自筹占28.69%,定金及预收款占38.82%。而在定金及预收款中大部分又是银行对购房者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二)房地产信托
信托因其制度优势,宽广的创新空间以及巨大的灵活性已成为房地产融资的新热点。信托可以进行直接贷款、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相关业务,可以在不同层次、不同品位上,为房地产业服务。
但是,房地产融资的迅猛势头以及由此产生的风险,已受到有关部门重视。银监会已经开始限制信托对房地产贷款的支持。另外,信托资金的规模,尤其是集合式信托的规模因为受到信托法的限制,有最多200份的限额。进入房地产行业的信托资金将受到一定影响。
(三)国内ipo
(四)境外ipo
(五)借壳上市
(六)上市公司资产置换
(七)房地产投资基金等
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2020-2025年中国房地产金融行业市场前瞻与未来投资战略分析报告》显示:
2020房地产金融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猛,同时也促进了房地产金融业的全面发展,成为国家金融领域内的中流砥柱。但是,由于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其相适应的市场经济体制仍需完善,所以,若想实现房地产金融的巨大发展,就要不断加强金融创新。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中,房地产金融的地位日益凸显,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必须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快房地产金融创新。基于房地产金融创新工作中的诸多问题,可以从提高金融创新产品科学性、合理规划资金以及对金融市场结构进行科学优化等几个方面入手,有效改善房地产行业资金周转问题,加速房地产金融创新,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目前中国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股本不足,融资渠道狭窄,经营资金过分依赖银行贷款;房地产开发商因为较高的资本回报率,也不愿让利从事股本融资。房地产融资对银行贷款的过分依赖,可能危及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迄今,我国还没有真正建立起一整套成体系的住房金融政策及相关的财政支持系统,在房地产住房资金来源、政府信用担保、减轻贷款返还负担和个人征信体系等方面还没形成程序化的实施办法。再加上上述我国的房地产金融政策还没有从经济政策中相对独立出来的原故,因而每次房地产市场调控实质上都只是宏观经济"大调控"背景下的产业性配合,而非真正独立意义的楼市调控。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中国基本形成了以银行信贷融资为主,以股权、信托和债券等融资方式为辅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在房地产业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应该对其存在的风险保持时刻警惕。在中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目前有包括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房地产信贷业务,在房地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几乎都有商业银行信贷的介入,其已然成为了房地产市场所需资金的主要提供者,而在中国房地产金融市场上述其他融资渠道只是刚刚起步,其所提供的房地产贷款只占很小的比例。
房地产金融由房产金融和地产金融构成。房地产金融在国民经济和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突出。房地产金融行为对个人住房、房地产企业经营和经济市场的有效性有着直接的影响。房地产业所需要的大量资金以及房地产开发运用的"财务杠杆原理"决定了房地产资金不可能单纯依赖开发商的自有资金,必须依靠金融工具融资。
《2020-2025年中国房地产金融行业深度发展研究与“十四五”企业投资战略规划报告》由中研普华研究院撰写,本报告对我国房地产金融行业的供需状况、发展现状、子行业发展变化等进行了分析,重点分析了国内外房地产金融行业的发展现状、如何面对行业的发展挑战、行业的发展建议、行业竞争力,报告对于云服务产品生产企业、经销商、行业管理部门以及拟进入该行业的投资者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于研究我国房地产金融行业发展规律、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有学术和实践的双重意义。
想了解更多房地产金融行业专业分析,请关注中研普华研究院报告《2020-2025年中国房地产金融行业深度发展研究与“十四五”企业投资战略规划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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