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中国五星级酒店行业深度分析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
在线旅游是旅游电子商务行业的专业词语。指“旅游消费者通过网络向旅游服务提供商预定旅游产品或服务,并通过网上支付或者线下付费,即各旅游主体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产品营销或产品销售”。从行业细分产品与服务角度来看,在线旅游行业可细分为机票在线预订市场、酒店在线预订市场、度假产品在线预订市场以及其他旅游服务市场。
根据中研普华研究报告《2020-2025年中国在线旅游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分析:
随着国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增长和对文化产品需求的不断扩大,在线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方式迅速占领市场,其打破传统的跟团游的基础上极大的满足了人们在旅游方面的需求。
当前,在线旅游呈现三段式的产业分布。这种三段式的产业分布主要由上游资源供应商、中游产品组合及经销,下游用户群体构成,上游资源供应商提供基础的旅游产品,如旅游景点,酒店等;中游产品组合及经销更多的面向一些互联网巨头,其通过互联网平台分配旅游资源;下游用户群体由庞大的网民群体构成;上中下三段产业链形成了完整的在线旅游产业模式。
伴随旅游行业收入快速增长,行业互联网化逐渐加深,在线旅游市场也快速增长。2018年,中国在线旅游预订市场规模达到86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5%;在线旅游预订网民规模达到4.1亿人次,同比增长9%。近年来,蓬勃发展的在线旅游平台以其高效、便捷的服务深受消费者青睐。然而,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在线平台发展也逐渐暴露出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问题。默认搭售、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低价陷阱等现象是在线旅游平台最常见的几大陷阱。
近年来,我国在线旅游市场规模稳步增长,资料显示,2019年中国在线旅游市场全年交易规模突破1万亿元,用户规模突破4亿人。在线旅游企业和平台的数量不断增多,既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出游,也促进了旅游消费,带动了行业发展。然而,与此同时,一些在线旅游经营者上线不合规旅游产品,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给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要求加强法治建设、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成为社会共识。此外,随着旅游法、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的颁布实施,出台《规定》的上位法基础初步完备,立法时机基本成熟。
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在10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个聚焦在线旅游市场的监管规定,将对在线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我国在线旅游企业和平台数量不断增多,促进了旅游消费,带动了行业发展,但存在的问题也成为行业健康发展的掣肘。从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收到的举报和投诉等方面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来看,一些企业和平台涉及的问题主要集中于旅游安全保障和救助义务、消费者权益保障、虚假宣传等诸多方面,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亟须通过健全法律法规来加以规范。
业内人士指出,此前旅游领域只有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和相关实施细则,现有的法规尽管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在实际监管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边缘地带”,《规定》针对目前行业内突出存在的问题也有了具体规定,其出台可谓正当其时。
除了指导在线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外,《规定》还对未来工作方向设定了原则、提出了要求,将为国内旅游行业的整体复苏提供法律支撑,也为在线旅游经营者合法经营、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后盾。
具体来看,《规定》中强调,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服务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未取得质量标准、信用等级的,不得使用相关称谓和标识。平台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在线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游览等预订服务的,应当建立公开、透明、可查询的预订渠道,促成相关预订服务依约履行。
对于备受消费者诟病的点评权问题,《规定》要求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对旅游者做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在线旅游经营者删除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评价信息的,应当在后台记录和保存。
想了解更详实的中国在线旅游行业分析请点击中研普华出版的《2020-2025年中国在线旅游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

2020-2025年中国五星级酒店行业深度分析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