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智能摄像机市场投资前景分析及供需格局研究预测报告
直播打赏将设置冷静期。28日,从直播电商与短视频发展年会上获悉,《主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和《直播行业打赏行为管理规则》预计年底前将出台,主要目标是解决目前网络直播中存在的激情打赏、高额打赏和未成年人打赏三大问题,未来将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对上述三种打赏行为加以限制和规范。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秘书长瞿涛介绍,所谓激情打赏就是一定时间内的不断打赏,对于这类行为平台应当在产品策略上进行调整,给用户设置冷静期。“比如你的打赏频次和金额超过设定的阈值,平台就会进行提示,建议用户冷静一下。”另外,网络直播中的高额打赏也会受到限制,以避免“天价打赏”的出现。在即将出台的直播行业打赏行为管理规则中,将要求直播平台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对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进行甄别,从而加以制止。
根据中研普华研究报告《2020-2025年版网络直播产业政府战略管理与区域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分析:
据了解,网络直播打赏行为规范出台的主要目标是解决目前网络直播中存在的激情打赏、高额打赏和未成年人打赏三大问题。
对于激情打赏方面,平台应当在产品策略上进行调整,给用户设置冷静期;
对于高额打赏的管理方面,会要求平台对单笔打赏的最高值进行限制;
对于未成年人打赏限制则是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尽量减少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
此外,还将推出网络主播的分类分级管理规范,对非电商类主播进行评级。
关于对主播的分级,具体来说就是把主播的账号分为若干个等级,优秀的主播要给予流量等各方面资源的倾斜,对于不断降级的主播要予以限流、限制打赏的措施,再进一步就是列入行业的灰名单以及黑名单之中。
随着直播行业的日益火爆,问题逐渐暴露,投诉量暴增。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直播”相关投诉举报2.19万件,同比增长479.60%。据中消协调查统计,消费者对直播电商行业现状的“吐槽”情况,最为突出的关键词是“售卖假货”“夸大其词”“数据造假”等。
2020年7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严格规范广告审查发布、广告代言、电子商务违法行为等。
其中明确:
严格规范广告代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接受委托,在直播中以自己的名义或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遵守广告代言有关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开展广告代言活动。不得委托因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开展广告代言活动。
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网络主播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问题,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查处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商业混淆、商业诋毁和不当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
2020年8月3日,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等八部门联合召开工作部署会,通报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进展,对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进行再部署,着力推动研究制定主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规范,提升直播平台文化品位,引导用户理性打赏,规范主播带货行为,促进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
想了解更详实的网络直播行业分析请点击中研普华出版的《2020-2025年版网络直播产业政府战略管理与区域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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